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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巨额财物,江西一原副厅级女领导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再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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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灵慧 发表于 2023-3-2 13:1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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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灵慧
2023-3-2 13:14:38 20914 0 看楼主
就在2月28日,2023年2月最后一天,江西一原副厅级女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被有关部门提起了公诉。
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这名原副厅级女领导干部,就是刘瑞英,曾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党委、组织部部长。




出生于1970的的刘瑞英,是江西瑞金人,今年53岁,年龄不大,正值当年,如果不被查,应该还有上升的空间。
先来看看她的工作经历吧。刘瑞英1990年参加工作以后,曾当过教师,后又担任妇联干部。1996年以后,她担任上饶团委副书记。
1998年以后,她到基层工作,担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书记等职。
2002年以后,她升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婺源县副县长,走上了人生的快车道。
2006年以后,分别担任弋阳县纪委书记、上饶市纪委副书记等职。
2015年后,她走上重要领导岗位,分别担任德兴市市长、兴市委书记。2019年以后,分别担任景德镇组织部长、九江市组织部长。
纵观其工作经历,她在多个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当过市长、市委书记,曾主政一方。而后当组织部长,又掌管一市干部选拔任用大权。可以说,这些都为其受贿提供了便利和机会。
在对她的通报中,一一列举了她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纪事实,包括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入股非上市公司获利、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等等。
看到这些问题,让人触目惊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刘瑞英放弃了自己曾经坚实的廉洁从政底线,置人民利益和党的事业于不顾,而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收受巨额财物,违反了党纪和国法。
而今,她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被宣布逮捕后,又被江西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等着她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和严惩。
希望刘瑞英的事,能给更多的人以警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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