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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 关于居民医保的常见基本问题,答案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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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邳州
2023-5-17 09:40:01 3316 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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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


01
对象范围
参加了当年度宜宾市城乡居民(含三区七县)医保的人员。
02
主要内容
1.起付线。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2.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定点医疗机构7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0%。3.年度报销限额。每人每年150元。当年未使用的限额内部分,跨年不结转,家庭成员不能共用。
03
使用范围

全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诊所)。

04
对历年结转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的处理
1.使用过渡期。过渡期暂定五年,即暂定使用至2024年12月31日止。2.使用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2019年(含)前历年结转的普通门诊医疗基金可用于支付城乡居民住院自付部分、自费部分和当年门诊自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限额64.29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

0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解答



01
什么是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形式之一,简单来说就是把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门诊费用。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中的门诊统筹按参保对象来分,主要分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与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居民门诊统筹”是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制度。
02
宜宾市门诊统筹的标准是什么?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宜医保发〔2019〕51号)规定:每人每年150元。当年未使用的限额内部分,跨年不结转,家庭成员不能共用。
03
为什么门诊统筹跨年要“清零”?
这是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取消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的规定决定的。假如150元门诊统筹费用跨年还可以结转(即“不清零”),那这150元门诊统筹费就又会变成个人(家庭)账户,这就违背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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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以往有哪些好处?

1.使用范围扩大了。以往的个人(家庭)账户,政策规定只能在参保地(比如南溪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现在的门诊统筹,可以在宜宾市范围内(含其他区县)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定点村卫生室使用(不含定点诊所)。

2.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通过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水平,可以有效降低城乡居民住院率,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也就是说:如果是生小病,鼓励居民使用门诊统筹费开展门诊治疗、门诊纳入医保报销,避免群众因为小病去住院花更多钱。退一万步讲,没生病又无需吃药的,门诊统筹费用贡献给其他生病的人,还能够体现我国基本医保制度中的“互助共济”制度设计,也是一种善举。

3.有利于减轻参保居民门诊费用负担。我们以居民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看病门诊购药为例——以往使用个人账户(每年有70元),如果门诊消费214元,用个人账户抵扣70元后,居民自己还需另外承担144元;现在,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同样消费214元,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可报销70%,即可以报销149.8元,报销后,个人只需另外承担64.2元,较以往少开支79.8元。

03

医保电子凭证专题解答






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就是电子版医保卡,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医保电子凭证”是独立的电子卡,不依托其他任何实体卡,与原来使用的社保卡一样,都可用于参保人员个人医保信息识别。






医保电子凭证有什么用?



参保人可在挂号、支付医药费、入院登记、出院结算、药店购药时,向医药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动态二维码,“无接触”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场景有哪些?



1.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调取出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动态二维码,进行医保扫码直接结算。





2.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医保个账余额、个人参保信息、医保缴费记录、医保消费记录等个人医保权益。





3.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在线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医保电子凭证常见问题

Q: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不对,如何处理?

A: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不对,是由于参保人员的参保地发生了变更,但医保电子凭证信息未及时同步造成的。如需变更参保地,请电话联系参保地医保中心(联系电话见文末),上报省医保部门予以变更。

Q:绑定医保电子凭证时,为什么会显示姓名无法通过公安核验?

A:绑定医保电子凭证时系统提示“姓名无法通过公安核验”,大多是新生儿信息未及时同步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造成的。如遇该问题,请电话联系参保地医保中心(联系电话见文末),上报省医保部门予以处理。

Q:老年人、儿童如何绑定医保电子凭证?

A:家里老人、小孩未使用智能手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申领使用。

Q:如果手机丢失,医保电子凭证是否会被盗用?

A:如果手机没有设置任何密码保护,医保电子凭证在手机丢失后是存在被盗用风险的。如果手机丢失,应及时在新的手机上登录申领过医保电子凭证的渠道APP账号,登录后,原手机上的账号自动下线,从而避免医保电子凭证被盗用。

Q: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医保电子凭证是否会受影响?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A:会受影响。当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解除绑定后重新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方式和第一次申领时一致。若只是个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只需要更改手机号码即可。

Q:宜宾市各县区医保电子凭证问题咨询电话:



04

如何绑定儿童医保电子凭证

┃来源:西安日报

医保电子凭证很方便,而且还能给儿童绑定。但是不少人在给儿童绑定医保电子凭证的时候遇到了问题。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绑定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实操步骤——

1.在绑定儿童医保电子凭证的时候要先准备好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本,然后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父母一方医保电子凭证。



2.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主界面,可以点击右下角“我的”。



3.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



4.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后要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注:由于各地医保信息化建设水平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绑定儿童的医保电子凭证,因此更加推荐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这一途径。)



5.之后会进入“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界面,阅读并同意后,选择“已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6.这样就可以进入“添加家庭成员”界面,填写儿童的“姓名”、“身份证号”并选择“关系”——“子女”,点击“点击上传个人承诺书”。



7.进入“个人承诺书生成”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生成”。



8.进入“个人承诺书”界面,点击“开始签名”。



9.然后会进入“温馨提示”界面,认真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确定”。



10.在“绘制签名”界面,用手指在虚线框内绘制签名,再点击“确定”。



11.之后进入完成绘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界面,点击“保存并提交”。



12.进入“温馨提示”界面,点击“存储”。



13.并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点击查看”。



14.再进入“个人承诺书生成”界面,点击“从手机相册选择”,从手机相册里选取完成绘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15.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点击上传本人户口本”。



16.进入“拍照”界面,点击“拍照”,拍摄户口本中的本人页,并使用本人页照片。



17.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点击上传被绑定人户口本”。



18.进入“拍照”界面,点击“拍照”,拍摄儿童户口本中的本人页,并使用本人页照片。



19.回到“添加家庭成员”界面,点击“添加账户”。



20.儿童的医保电子凭证就成功绑定到父母的手机上,点击进入医保电子凭证展码页即可使用。



原标题:超实用!如何绑定儿童医保电子凭证?(附操作步骤)



05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
    参保居民住院,符合居民医保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起付线、报销比例按下表执行: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省内三级其他
起付线(元)200400900900按住院总费用先由个人自费30%,剩余部分按50%报销
报销比例(%)85755555


06

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01
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的任意网点银行柜台、手机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智能POS机办理缴费业务。02
社区(村)代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乡镇(村)、街道(社区)、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等)等社保代办点办理缴费业务。03
税务征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按以上方式缴费时,如果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有可能是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或县(区)医保服务大厅更正信息后再缴费。

—END—

来源丨大观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编辑丨彭翰林

审核丨李海霞

监制丨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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