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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不戴头盔罚款200元”?徐州交警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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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sam3m6og3 发表于 2023-6-20 16: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3sam3m6og3
2023-6-20 16:15:55 10473 0 看楼主

来源:徐州发布

近日,网上有传言称,“7月1日起,佩戴的电动车头盔要符合国家标准,未佩戴安全头盔将罚款200元。”许多网友不知是真是假。

针对网上的传言,鼓楼交警大队民警表示,《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2020年7月1日实施的,根据管理条例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我市交警部门按照这条规定来执行,这项规定一直也没有改变过,网上的这条传言不实。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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