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律适用指引: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rambo2277 发表于 2023-10-18 09:15: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rambo2277
2023-10-18 09:15:17 40857 1 看楼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规定,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由一方当事人在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享有解除权,并据此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因协商一致而缔结合同,也有权对解除合同的事由作出约定。《民法典》对约定解除权作出规定,符合合同自由原则。约定解除权与合意解除共同构成合同约定解除的完整内容。

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第一种以法国为代表,通过法院裁判解除合同,当事人无权自行解除合同。《法国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债权人解除契约,必须向法院提起之。”第二种以日本为代表,符合法律规定时,合同自然解除。《日本商法典》第525条规定:“当符合法律规定时,合同自然解除,无须由法院裁判或者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第三种以德国为代表,解除合同应向相对方表达。《德国民法典》第349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当事人以意思表示为之。”我国主要采用第三种立法模式。由于我国未采用当然解除的立法模式,故即使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也不能自然解除。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只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前提,欲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还需实施解除合同的行为。此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也可以表现为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以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而解除合同。当事人无论行使约定解除权还是法定解除权,都必须使对方知悉其解除合同的意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让对方知悉解除合同的意思:一是通知对方当事人;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将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对于第一种方式,《民法典》没有规定通知的具体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以口头通知、纸质信件、电子邮件、微信或手机短信等方式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不以书面形式的通知为限。但因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故解除权人应注意保留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意思表示的证据。

关于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不论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但单纯的沉默不得认为系解除权的行使。约定解除权作为民事权利,当事人可以放弃行使。当解除事由出现时,解除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积极行使解除权,则合同继续有效,或者解除权人的行为使另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信赖其不再行使解除权而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解除权的约定,一方当事人享有的约定解除权相应消灭。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欲发生解除合同的效果,须经法定程序,具体而言:当事人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的,于合同相对方了解通知或通知到达相对方时发生效力。而且,通知解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销,若非如此,则合同法律关系易陷于反复不安定的状态,势必令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所适从,不利于相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当事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对该主张经审理予以确认,合同溯及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这里需要区分约定解除权与附解除条件合同中解除条件的界限。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起即失去效力,无须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反观约定解除权,因其属形成权,故必须通过以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单方法律行为行使之。亦即,约定解除权所关注的是当事人的解除权是否产生,故在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合同并未即时失去效力。倘若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合同效力依然如故,不受影响。只有在解除权人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合同效力才能归于消灭。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合同效力当然归于消灭判然有别。

回到本题,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合同自动解除,而无须当事人通知解除的,由于不履行义务既可能是客观因素导致,也完全可由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因此应当将这种解除条件归类为民法理论上的纯粹随意条件,但在解释上并不将此类合同归类为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而是将其认定为构成约定解除权。既然这种约定构成约定解除权,就应当采取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如前所述,合同解除权产生后合同不会自动解除,解除权人必须行使解除权才能使得合同解除。解除权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采取通知方式或者诉讼、仲裁方式,否则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可见,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合同自动解除,而无须当事人通知解除的,该约定并不符合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此时,如果当事人并未以通知或诉讼、仲裁方式解除合同,则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本文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民事合同卷(上)》,人民法院出版社2023年版,第31-33页;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编著:《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总则卷(三)》,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1402页。来源:法学45度

声明

部分图文信息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属原作者。本公众号为学习交流平台,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经核实后及时删除。凡转载本平台原创内容/整理编辑文章或者直接引用本平台内容,请注明出处。投稿邮箱:mfdrdwtyj@126.com。



选择关键词进入专题参考

刘贵祥   桑本谦   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

医疗损害   用工认定   婚姻家庭

侵权责任   工伤   合伙协议

扫码二维码关注

让民法典始终在您身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胖老师吧 发表于 2024-10-15 12:47:49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胖老师吧
2024-10-15 12:47:49 看楼主

百度胖老师吧舍身忘死赴汤蹈火以血肉之躯来保护胖老师生命美女英雄石宇玉老师

百度胖老师吧舍身忘死赴汤蹈火以血肉之躯来保护胖老师生命美女英雄上海轨道公安石宇玉老师
百度胖老师吧上海宝山公 安通河新村派出所民警欺负绑 架谋杀胖老师
抖音搜索百度胖老师就可以看见有关上海宝山公安通河新村派出所民警为什么要对全国拥军楷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进标兵上海胖老师栽赃陷害杀人灭口斩草除根视频讲述
百度360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上海宝山公 安通河新村派出所民警
百度360搜狗头条图片视频百科搜上海胖老师或百度胖老师吧
知乎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上海胖老师。百度贴吧搜索胖老师
百度360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三号线偶遇胖老师
抖音搜索百度胖老师.上海胖老师.东方时空采访胖老师。胖老师教英文。胖老师初识、胖老师险象丛生



百度胖老师吧上海市公 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石宇玉老师求救
百度胖老师吧上海宝山公安通河新村派出所民警欺负绑架谋杀胖老师
百度360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上海宝山公安通河新村派出所民警

上海胖老师  傅文宝是上海宝钢集团上钢一厂下岗工人全国拥军楷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进标兵
百度胖老师吧我胖老师以自己一生的实际行动践行热爱人民警察热爱伟大祖国
派出所值班领导
百度360搜索百度胖老师吧曹声伟、百度胖老师吧王伟华、百度胖老师吧石宇玉。百度胖老师吧倪敏军
抖音搜索百度胖老师就可以看见胖老师写的人民警察一百多万文字热情洋溢充满深厚感情的表扬信
胖老师是全国拥军楷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进标兵
我胖老师热爱人民警察对人民警察有深厚的感情从小就受到教育长大一定要像警察叔叔一样做一位光荣自豪的人民警察打击犯罪保护善良
我胖老师愿意成为警察与百姓沟通和谐的桥梁我胖老师还会继续写人民警察的正能量表扬信
我胖老师所追求愿意做一位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望你相互转告上海胖老师热爱伟大人民警察热爱伟大祖国谢谢期盼胖老师傅文宝2024年4月9日下午15.07
百度360搜狗头条图片视频百科搜上海胖老师或百度胖老师吧
知乎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上海胖老师。百度贴吧搜索胖老师
百度360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三号线偶遇胖老师
抖音搜索百度胖老师.上海胖老师.东方时空采访胖老师。胖老师教英文。胖老师初识、胖老师险象丛生,就可以核实上海胖老师是全国拥军模范热心社 会公益事业上海宝钢集团下岗工人胖老师,能否得到你的帮助一个话语权
管理员同志,贵网站是否愿意帮助上海胖老师一个话语权呢贵网站是否支持有正义感社 会责任好人应该守望相助好人应该有好报好人应该一生平安
管理员同志能否得到你的帮助救救上海胖老师
管理员同志你好,能否得到你的帮助救救上海宝钢集团上钢一厂下岗工人全国拥军楷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进标兵胖老师
胖老师-傅文宝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玛三村485号202室
邮编:200435 手机:18001910404   13371810175 56747776
310108196202155235
胖老师救命恩人上海轨道公安人民广场派出所指挥分中心联系电话是021-63012857
上海宝山区委原书记现任上海市百联集团公司董事长薛全荣 13901655248
上海宝山区委书记吕民元 56692828 13901764508
上海宝山区代区长斯福民 66796880 13801875517
上海宝山区政法副书记沈秋余 56780389 13916388267
上海宝山区人事副书记康大华 56692265 13901606809
上海宝山区公安局局长姚志荣 56698696 13918877116


管理员同志能否得到你的帮助救救上海胖老师
抖音搜索百度胖老师.上海胖老师.东方时空采访胖老师。胖老师教英文。胖老师初识、胖老师险象丛生,就可以核实上海胖老师是全国拥军模范热心社 会公益事业上海宝钢集团下岗工人胖老师,能否得到你的帮助一个话语权
管理员同志你好,能否得到你的帮助救救上海宝钢集团上钢一厂下岗工人全国拥军楷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进标兵胖老师
敬爱的论坛管理员同志众人拾柴火焰高上海宝钢集团下岗职工胖老师的求救帖子请求手下留情不要删除请求你相互转告



知乎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上海胖老师。百度贴吧搜索胖老师
百度360搜狗头条图片视频百科搜上海胖老师或百度胖老师吧
百度360搜索百度胖老师吧三号线偶遇胖老师
抖音搜索百度胖老师.上海胖老师.东方时空采访胖老师。胖老师教英文。胖老师初识、胖老师险象丛生,就可以核实上海胖老师是全国拥军模范热心社 会公益事业上海宝钢集团下岗工人胖老师,能否得到你的帮助一个话语权
很快就会有上海宝钢集团出钱雇佣的删 帖公司要求贵网站管理员同志删除我的救命帖子和视频
敬爱的论坛管理员同志众人拾柴火焰高上海宝钢集团下岗职工胖老师的求救帖子请求手下留情不要删除请求你相互转告


百度胖老师吧警示上海宝钢集团雇佣的删 帖公司职业手收费删贴等诈 骗行为公告
百度胖老师吧很快就会有上海宝钢集团出钱雇佣的删 帖公司要求贵网站管理员同志删除我的救命帖子和视频
百度胖老师吧管理员同志你为什么就那么容易听信删 贴公司网络危机公关公司花言巧语呢
百度胖老师吧管理员同志你好我已经发邮件给你了请求保留邮件相互转告不要删除上海下岗工人胖老师救命帖子好人是否应该守望相助好人是否应该有好报
百度胖老师吧敬爱的论坛视频管理员同志,拿人钱财替 人消灾,有人从上海宝钢集团收受大量钱财坐在电脑旁边不停的发邮件以胖老师的求救求助救命的视频帖子与贵网站无关,
制造各种借口花言巧语就是为了删除上海宝钢集团下岗职工胖老师的求救求助救命的视频帖子彻底封杀上海宝钢集团下岗职工网络求助的唯一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rambo2277 当前离线
青铜会员

查看:40857 | 回复:1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