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科长(主任)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一、领导信息
刘兵,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邳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邳州市委教育工委、邳州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陈良,男,汉族,1973年4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做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财务、人事、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法治建设、信息宣传、职称评定、教育对口协作等工作,监管学校债务、供餐、学生奶征订等工作,牵头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建办、食安办,协助管理财务科、人事科、审计科。 蒋其琪,女,汉族,1974年1月生,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现任邳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高中、学前教育工作(包括公办高中与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共育、控辍保学、“一表五清两制”落实等),以及招生考试、教育督导、政策法规研究、行政审批、妇联、统战、国防教育等工作,牵头负责上级政府教育督导工作,监管公办高中与学前教育收费、教辅征订、教师有偿补课等工作。 分管招办、督导室、政宣科、学前办(妇联)。 周磊,男,汉族,1973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邳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主持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 王新建,男,汉族,1973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主持教师发展中心工作。 工作分工:负责教育装备、电化教育、教育现代化、新教育实验、语言文字、学陶师陶工作,监管校服(军训服)征订、设施设备采购等工作。 分管教师发展中心、装备室、电教馆、新教育办。 汤相普,男,汉族,1973年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工作(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共育、控辍保学、“一表五清两制”落实等),以及德育、体卫艺教育、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关心下一代、传染病预防、城市品牌创建等工作,监管公办义务教育收费、教辅征订、教师有偿补课等工作。 分管基教科、德育办、工会、团工委、青少年活动中心。 刘传超,男,汉族,1974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负责明德实验学校全面工作。 陈国光,男,汉族,198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师德师风、监察督查、信访维稳、舆情防控等工作,以及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不含民办幼儿园)工作(包括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共育、控辍保学、“一表五清两制”落实等),监管学校收费、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 分管监察室、督查室、信访室、职社科。 李飞,男,汉族,198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市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建、学生资助工作。 分管基建科、安保科、资助中心。 二、机关简介中共邳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教育工委”)与邳州市教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设在邳州市教育局。 邳州市委教育工委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委教育工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相关工作。 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徐州市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三)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邳州市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四)组织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依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六)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指导社会教育、继续教育。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十)协调地方高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各类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等学校招生政策,会同邳州市有关部门编制中等教育招生计划。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审慎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法律法规、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邳州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邳州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邳州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邳州市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通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邳州市教育局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确保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邳州市教育局要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事项的文件等及时转送邳州市行政审批局,在相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上对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予以业务指导和配合,并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调与外县(市、区)的教育协作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研究和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调研工作;依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行政执法与监督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地区高等教育(含成人高等教育)的有关工作;统筹管理教育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干部理论学习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统战工作;承担直属党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二)财务审计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标准、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政策;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经费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监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育资产管理;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各类中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协调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学校基建维修投资计划,指导、协调所属学校校园规划、基本建设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教材、配套用书的选定、管理和校本教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及各类专题教育;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承担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的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学生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工作。 (四)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负责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的审核;承担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参与全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职教发展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绩效评价;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终身教育、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五)组织人事科。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承担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考察;规划、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牵头教育人才工作;协调对口支援、对口扶贫工作。 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教师教育工作和教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实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所属学校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指导全市中小学人事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以及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工作。 (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科。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应急避险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规章制度;组织对全市各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依法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指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受理、转办和督办反映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问题的投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四、办公地点及时间 通信地址:江苏省邳州市建设南路8号 邮政编码:221300 值班电话:0516-86626231 作息时间: 8:30-12:00 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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