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里密密麻麻堆着液化气钢瓶,有的阀门还在轻微漏气,一旦遇到明火,整辆车就会变成‘移动炸弹’。”近日,江西省萍乡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联合湘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售卖液化石油气案件,当场查获44瓶实瓶液化气,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联合执法组根据前期群众举报和线索摸排,在源头收费站出站口设卡拦截。当一辆面包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时,执法人员凭借经验判断该车存在异常——车身轻微下沉,且行驶过程中伴有微弱异响。 “请停车接受检查!”随着执法人员的示意,面包车缓缓停下。打开车辆车厢的瞬间,执法人员惊呆了:狭小的车厢内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44只蓝色液化气钢瓶紧密堆叠,部分钢瓶的减压阀还在轻微泄漏,凑近能闻到刺鼻的燃气味。 “这种情况太危险了!面包车属于密闭空间,一旦燃气泄漏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哪怕一个小小的电火花都可能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随行的消防救援人员立即拿出检测仪对现场燃气浓度进行检测,并迅速划定警戒区域,指导执法人员用防爆工具对钢瓶进行固定和转移。 初步核查发现,驾驶员陈某某无法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液化气配送资格证,其车内运输的44瓶液化气均为非法充装,且无任何质量检测标识。 为彻底查清违法链条,执法人员随后跟随陈某某前往其液化气储存地点。 在湘东区一处居民区内,执法人员发现居民朱某某家中的一间闲置房被改造成了“非法储气点”——房间内没有通风设施,也未配备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墙脚随意堆放着20余只空液化气钢瓶,地面上还残留着未清理干净的燃气泄漏痕迹。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液化气配送资格证的情况下,长期从事非法充装、运输、售卖液化气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陈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5128.6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充装的液化气钢瓶44只;对为陈某某提供非法储存场所的朱某某,因其行为违反了燃气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 “此次查处是巩固瓶装液化气‘黑窝点’‘黑气瓶’集中整治行动成效的具体体现。”萍乡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10月18日四版 原标题《面包车上堆叠钢瓶 居民房里储存充装 江西萍乡市查处一起非法存储、运输、销售液化气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