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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大庆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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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邳帝国006
2023-8-2 11:47:37 2860 0 看楼主










注意啦

自8月1日起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提高乙类药品费用

纳入可报销范围比例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将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由82%、85%提高到90%、90%。

提高乙类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比例

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推荐目录》的药品除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由80%提高到85%。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来源:大庆医保

编辑:王春红

统筹审核:霍岩
监制:赵子英投稿邮箱:ldtxzxx@126.com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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