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邳县基本上完成了伟大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
四、邳县农业合作社运动的成效
邳县农业合作社运动,就其基本方面来说是成功的。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合作社运动,促使全县97.28%的农户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道路,从根本上改变了邳县农村的生产关系,即确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确立了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了统一经营管理的原则。
(二)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和推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及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至1956年上半年,全县95%的商贩走向了社会主义道路;农忙时,70%的商业人员将社员生产生活资料送到乡村,密切了农商关系。
(三)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1956年,全县完成大型水利工程16项,完成土方550多万立方米,石料15892立方米,修建石桥涵洞40多个。该年完成的工程量相当于解放后前7年的总和,是1952年的10倍。
(四)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了一批农村管理人才。这些人才一直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文明建设、社会进步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五)巩固了人民民义专政的基础——工农联盟,消灭了富农阶级,阻止了贫、富两极分化。
(六)提高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五、邳县农业合作社运动的基本经验
(一)积极领导
中共邳县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方针,县委、区党委、乡党委乃至村支部成员积极领导本地互助合作社运动,多以区委、乡党委的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合作社的社长或副社长,强化对合作社运动的领导,起到了组织保证。
(二)稳步前进
为稳妥起见,引导干部群众采用过渡的形式,即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步骤,启发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
(三)执行政策路线
县委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县委于1954年在清理整顿合作社中,清理富农274户、不法地主35户、反革命分子52人出社、出组。有力地保证了农业合作社运动的健康发展。
(四)宣传教育
县委组织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进行广泛地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的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自觉性,纷纷自愿报名入组、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