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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挪车10多米被交警查获 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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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信息网 发表于 2019-8-9 16:3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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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9 16:36:57 3790 0 看楼主
​​晚餐饮酒后为方便代驾师傅找到自己,把车挪到路边打开双闪等候,不曾想开了10多米距离,碰到执勤交警。8月8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25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郑某饮酒后电话联系代驾,因担心代驾无法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便驾驶小车从酒店门口移动到路口等候代驾,被执勤民警当场场查获。经现场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醉酒驾驶。交警又将其带至铜陵市某医院抽取静脉血样。后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9.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后,被告人郑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为了寻求代驾而短距离行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但鉴于其醉酒程度相对较高,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故对辩护人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醉酒后在停车场、酒店门口等场所挪车,仍构成危险驾驶罪。提醒广大驾驶员,莫存侥幸心理,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勿饮酒后驾车。(记者周瑞平通讯员 王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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