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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楼盘违规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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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半梦半醒L 发表于 2021-8-18 17:0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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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L
2021-8-18 17:01:20 2302 0 看楼主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出罚单,
富春山居开发商徐州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施工行为被罚款4.056万元。








违规被处罚


违规施工一:

未申请验基础,顶格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龙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施工基础完工时,应主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基础,取得由规划部门规划核实认可文件后才能继续施工。


云龙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富春山居在开发建设中,其14#楼、24#幼儿园两栋建筑未按规定申请验基础就继续施工,依据《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建设单位未申请验基础继续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规定,对富春山居开发商徐州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顶格处以每栋楼5000元的经济处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严格按照规划施工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一旦开发商违法、违规施工,不仅有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还有可能造成因手续不全无法办理产权证等后续问题。







违规施工二:

配电房严重位移,罚款30560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龙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图纸进行施工,富春山居配电房整体位移已经达到1.6米,严重超过相关规定要求,属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富春山居配电房虽然位移达到1.6米,但尚未达到“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所列的诸如侵占规划道路用地、城乡公共空间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侵占消防、救护、人防工程等紧急通道等情况,因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富春山居开发商处以工程造价8%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0560元,并要求开发商按程序申请变更规划许可。


业内人士透露,规划主管部门对变更规划许可要求极为严格,对开发商的要求更加严格,一旦富春山居开发商变更规划的申请不被批准,违规建设的配电房有可能拆除重建,这将影响工程进度,有可能导致延期上房的风险。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实习生 许诺
编辑 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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