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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增发两万个新能源指标 多项规定圆"无车家庭"购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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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潘伟 发表于 2020-6-3 10:2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潘伟
2020-6-3 10:21:56 3451 0 看楼主
6月1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文件中在以往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以及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为无车家庭购车提供了可能性。



具体来说,就是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以与符合要求的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组成一个家庭或多个家庭申请指标。



发布的文件中在今年拟向无车家庭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指标,此次增发的新能源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具体配置办法总体上与政策优化方案中关于按家庭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方案保持一致。



同时,文件中对于摇号规则也进行了调整。由单纯摇号拟变为积分制,配合的比例也会向无车家庭予以倾斜。也就是说,在普通指标配置时,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在新能源指标配置时,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首先会拿出80%的指标,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如果申请主体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就更高。



新发布的文件中规定一人名下最多只能保留一个指标。增加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数量的限制,并配套放开名下多车的个人向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的政策。如果一人名下有多辆在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那么车辆在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不过,可以向名下没有北京市登记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且受让方不用指标证明文件,但需要"住所地在北京市的个人"。



对于受让方的要求,在文件中也有明确要求。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需满1年。对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的,也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

本次相关政策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就会尽快启动实施,一方面让更多的"无车家庭"圆了购车梦,也进一步落实了促进汽车消费的精神,进一步提振经济、提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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