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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第五航运公司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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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am3m6og3 发表于 2024-3-31 17:2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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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am3m6og3
2024-3-31 17:29:44 5104 0 看楼主
金融界2024年3月30日消息,邳州市第五航运公司因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被淮南市交通运输局罚款5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邳州市第五航运公司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案(车船号:CN20156875291)。
邳州市第五航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构成了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船舶临时停航。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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