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邳州多处项目建设用地获批复 涉及到邳州城区及多个乡镇: 铁富镇、戴圩街道、东湖街道、赵墩镇 详情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邳州市铁富镇特色小镇 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邳州市呈报的(邳)地呈字[2019]第10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邳州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铁富镇镇中村1.543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308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铁富镇建成区、镇中村1.57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1.5436公顷,建设用地0.0344公顷。你市要督促邳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7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436公顷;征收土地1.578公顷。
二、同意邳州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邳州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邳州市铁富镇特色小镇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0 年 3 月 6 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邳州市铁富镇特色小镇 配套设施(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邳州市呈报的(邳)地呈字[2019]第1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邳州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戴圩街道王场村,铁富镇涧沟村、建成区、响水溜村、姚庄村、镇中村16.606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3.07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0.0047公顷国有未利用地。
同意将戴圩街道王场村,铁富镇涧沟村、建成区、响水溜村、姚庄村、镇中村17.527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16.6066公顷,建设用地0.9205公顷。你市要督促邳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531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6.6066公顷;征收土地17.5271公顷。
二、同意邳州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邳州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邳州市铁富镇特色小镇配套设施(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0 年 3 月 6 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邳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 利用实施方案2019年第2批次(18挂)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邳)地工呈字[2019]第2号邳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19年第2批次(18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邳州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东湖街道左西村,碾庄镇大宋村、彭庄村、桑园村,赵墩镇彭湖村、兴塘村、闫家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6.208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此页无正文)
2020年3月26日
来源: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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