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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特大新闻,比来想买房的抓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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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777 发表于 2018-10-31 17:1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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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777
2018-10-31 17:12:12 2791 0 看楼主
来源:网络

公摊面积高达52%,似抢劫勒索?工作人员:法律无上限

市场经理公摊面积即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罗: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保镳室等,以及为整幢办事公共用房和办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一词源自香港,早前内地房产交易制度很大程度上受香港房产交易制度的影响,公摊面积就是这种影响下的一种产物,但香港自2013起已实行套内面积计价的销售模式。

显示所有大图而在内地,公摊面积则继续延用至今,且随着房价的不竭攀升,房地产开发商更是利用现行法规漏洞趁机提高公摊面积比例,公摊面积已然成为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牟取暴利的「肥肉」:买100平得70平、更有甚者公摊系数达52.35%,被称为「史上最牛公摊面积」。

工作人员面对维权的业主理直气壮地回应:「法律对公摊上限没有规定,你们100年都退不了房!」面对如此有理有据的回应,维权业主也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了!

为什么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能如此任性?按照工作人员如此有底气的回应我们不难知道,主要原因还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摊系数无明确上下限规定,导致案例中的一些开发商利用法规漏洞,无上限地提高公摊面积比例,牟取利润。

部分业主即使事后发现被骗也只能因维权无道选择吃哑巴亏。

上海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严荣认为:「国内对于公摊系数的规定并不规范,基本靠经验,亟须予以规范。」

本以为公摊面积的猫腻就这么多了,然而我们还是太年轻了:业主为包罗楼道、泊车场、公共大厅、地下室、电梯井等在内的公摊面积埋单,而部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却在未经业主许可甚至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公摊面积侵占或作为广告位卖出和租赁,并将所得资金中饱私囊。业主不单拿不到公摊面积所得利润,还要向物业公司交泊车费、物业费、供暖费等与公摊面积相关的办事费。

某小区业主抱怨:「小区的公共场所,如健身房、游泳池、乒乓球室等本该归业主共有,却被开发商、物业公司长期占用牟取暴利,物业不单从未与业主交代资金的去向,还向业主收取这些公共场所的办事费。」

业主不单被物业公司侵占了权益还要向物业公司提交办事费,这种现象也让业主们苦不胜言。众所周知,由公摊面积导致的相关收费争议和房产交易纠纷遍及存在,多位业内专家建议按照国际通行的办理方式,分段、分步逐步进行调整,对公摊面积的相关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并加强行业源头的监管与审核。

小编认为,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解决由公摊面积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乱象,对公摊面积的取缔势在必行,我们可以借鉴香港的相关经验,合理设置过渡期,分步分段地进行!对于公摊面积及其引发的收费争议等您有什么见解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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