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买来二手车上路行驶 三项违法行为被罚510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SevenQ7 发表于 2019-1-17 09: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SevenQ7
2019-1-17 09:10:32 3449 0 看楼主
开车上路,必然要遵规守法,对于车辆来说,首先必然要年审、并且要办理交强险,可下面这名男子,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急于使用上路,却将这些法规抛之脑后,结果被临渭交警依法查处。

1月14号晚上8点多,临渭交警在县道双官路张千户村段进行冬季夜间巡查防控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驶来的面包车形迹可疑。







渭南临渭交警大队交斜中队 副中队长 杨华强:距咱这个巡逻警车大约有150米距离的时候,这个嫌疑车就突然有这个减速,并且这个车大灯又忽明忽暗,在咱民警进一步靠近的时候,这个嫌疑车就突然有这个掉头想逃逸这个企图。巡查民警发现以后,就迅速上前对这个车进行拦挡。

驾驶人避重就轻的回答引起了民警警觉,民警仔细核查发现面包车贴的车辆年检合格标识表记标帜跟车牌信息并不一致,属于其它机动车辆,随即,民警将这辆面包车暂扣并将驾驶人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







据民警介绍,驾驶人赵某最终承认,他买的这辆二手面包车,因为联系不上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而无法正常年检,急于用车的他就想着使用过期的其它机动车检验标识表记标帜能应个急。1月15号,警方对赵某的三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渭南临渭交警大队交斜中队 副中队长 杨华强:使用其它机动车的检验标识表记标帜,这个依照法律规定要处以三千元的罚款,同时要对这个年检标识表记标帜进行收缴;未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对赵某处以交强险二倍的处罚;未按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审验,对赵某驾驶证记三分,同时处以200元的处罚。对赵某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以后),共处五千一百元的罚款,同时要对赵某的驾驶证记三分。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SevenQ7 当前离线
中级会员

查看:3449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