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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拿到手后,立马办妥这3件事,不然房子不必然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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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01777 发表于 2019-3-13 07:4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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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01777
2019-3-13 07:41:56 2820 0 看楼主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庇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不动产权登自2015年3月1日起落地实施,到2017年5月1日,全国所有县市都停止颁布房产旧证,改以不动产证替代。当然,前期手上持有的房产证若未更换不动产证,仍然有效,并不影响使用。

人们常想当然的认为,只要不动产证,或是房产证,这个大红本本拿到手就万事大吉,房子就彻底属于本身了。事实上,在拿到房产证后,我们还需要办几件事,不然就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房子也有可能不必然是你的,并且在后期交易、处置都会带来一系列麻烦。拿到房产证后,需及时办理3件事:



第一件事:检查核实不动产证上的基本信息

首先核对,不动产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是否正确,有时候一字之差,或者一个号码之差,就有可能录成别人的信息。其次核对,房屋坐落的位置(登记地址),房屋楼栋号、单元号、门牌号、房屋面积等房产基本信息,是否与实际有出入,如果有错误,将影响后面再次转卖交易,甚至无法正常买卖。我们知道,是人工都可能搞错,大量数据录入,不免会有疏漏失误,所以,这一步需要靠我们本身仔细核对,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件事:及时进行抵押登记

大多数买房者,买房都是贷款按揭,所申请的贷款资金都来源于银行,银行为确保购房者出现断供等违约情况时的银行系统安全,会要求贷款申请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因此,在拿到房产证后,应第一时间做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申请需准备的资料有:抵押申请书、抵押人身份证明、抵押合同、证明抵押房产价值材料以及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按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在具体判例中,虽然说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仍有效,但抵押权不成立。为避免借款风险,引起债务纠纷,贷款买房的购房者必需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件事:务必妥善保管购房相关票据手续

有一个误区,不少人想当然认为,只要取得了不动产证这个本本在手,其他相关的购房手续就可以扔掉了,或者我们经历多次搬场后,票据材料丢失了。可以严肃的说,只要你这套房子没有处置转卖掉,这套房子还属于你所有,那么就应该妥善保管好这些购房手续。



这些购房手续一般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发票、购房发票、物业费发票、装修发票和合同备案证明,当然也包罗不动产证。这些东西都很重要,比如说契税发票,在办理过户时要用到它。又如购房发票,在转让时,有这个原始发票可减少不少税。还比如装修发票,这个可以作为购房成本,同样也涉及税收减少问题。



总结,购房者房产证到手后,千万别忽视这3件事,不然房子不必然是你的,并且还可能会多掏钱。虽然有些材料手续是可以补办的,不外补办流程比力麻烦,需要跑多个部门,且一般都在上班时间进行,影响耽误你的正常工作。所以,再次提醒大家,房子的事都是大事,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把关,避免出现低级失误,妥善保留好相关手续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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