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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制定恢复生活秩序相关事项 撤除市域交通检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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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 发表于 2020-2-22 17:5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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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
2020-2-22 17:51:09 6410 0 看楼主

2 月 21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从 2 月 21 日开始,宿迁将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 调整交通管控。2 月 21 日起,撤除市域范围内所有交通检查点,拆除所有硬隔离设施。

2. 调整小区和农村管理。对未发现病例的小区,在做好体温检测和外来人员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允许车辆和人员正常进出;对有病例的小区,视情况实施居室封闭、楼栋封闭、全部封闭管理,但不得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出行。农村地区除有病例的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正常出行。

3. 保障基本出行需要。实行公交车、出租车、市县际班车实名乘车制度。恢复公交车和市县际班车正常运行,逐步恢复省内市县际长途客运班车。

4.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在落实好防控措施基础上,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资门市、银行保险、快递物流、便利店、水果店、杂货店、理发店等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服务行业,可以正常开业;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室外旅游场所等恢复开放;酒店、宾馆可以复业,但不得聚集堂餐。各类室内景点、网吧、歌舞游艺、棋牌室、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以及公共浴室、游泳馆等密闭性公共场所,暂缓开放或营业。严格控制大规模集会集聚活动。

5. 恢复医疗服务秩序。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前期关停的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项目均恢复开诊。

6. 加快复工复产。凡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企业,均应准予复工复产。在落实好项目单位防控责任前提下,各类工程项目尽快全面开工复工。

7. 做好出行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广大市民要注重自我防护,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避免参加聚集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孙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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