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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睢宁:因为贪婪村会计把自己算进了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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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何须计较 发表于 2020-9-11 08:3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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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何须计较
2020-9-11 08:37:26 3245 0 看楼主

1963年出生的汤某某,是原睢宁县桃园镇桃李村会计,曾因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2020年8月11日,又因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从公开的调查资料来看,汤某某的犯罪根由,完全是因其自身对金钱的贪欲所致,不仅借机骗取国家财产,甚至还将黑手伸向了国家用于救助弱势群体的孤儿补助金。在贪婪战胜理性之后,身为村会计已经57岁的汤某某,也终于把自己“算”进了牢房。

汤某某被指控的罪名有两项,即职务侵占犯罪和贪污犯罪。

职务侵占犯罪,主要是在2014年6月,时任睢宁县桃园镇桃李村会计的汤某某,与时任桃李村书记的汤某,二人经共同商议,借桃园镇政府招商徐州圣力牧业有限公司到桃李村投资建厂之机,虚报企业租赁土地亩数以骗取租金,并将虚列土地以及部分村集体土地租金截留。

经统计,2014年至2018年,汤某某和村书记汤某通过上述方式共截留资金147305.76元。其中村书记汤某分到手2万余元,汤某某分得了2万元,剩余部分则由汤某某保管使用。


关于被指控的贪污犯罪,经法院查实,2010年12月,汤某某将本村一位不是孤儿的汤姓村民虚构成“孤儿”冒名申请办理孤儿补助。该补助审核通过后,汤某某则将睢宁县民政局办理的用于发放孤儿补助金的银行存折据为己有。从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睢宁县民政部门累计向假“孤儿”发放补助金共计40226.75元,全部被汤某某非法占有。

无独有偶,还是在2010年12月,汤某某在没有向真正的孤儿武某某及其家人告知的情况下,以孤儿的名义向民政部门申请孤儿补助,并在补助审核通过后,将民政部门发放的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的孤儿补助金共计32156.75元,又全部被汤某某非法占有。

自2010年12月至2016年1月的5年多时间里,汤某某利用其协助桃园镇政府从事孤儿补助金和农资综合补贴申报、发放等工作的职务之便,骗取国家专项补助金共计73288.66元。

审理法院认为,汤某某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汤某某还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之便骗取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汤某将在狱中服刑至2020年3月2日,待其刑满出狱,刚好满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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