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科员级职位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对象为邳州市内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公开考试录用或国家政策性军转安置的参照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8:3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邳州市行政中心7号楼一楼东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3张;打印填写《2021年邳州市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3、初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14: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市委组织部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市纪委监委职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文字表达能力及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职位分别按实际选调人数1:1.5、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邳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研究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办理手续 (一)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邳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在邳州党建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公告》由邳州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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