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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岁老人被判15年?了解一下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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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19-10-12 16:3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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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2019-10-12 16:37:20 2886 0 看楼主
近日,对于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审判结果,判处98岁的被告人许某盛15年的有期徒刑。那么我国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是怎么规定的呢?对于高龄犯罪者会不会从轻减轻处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一、98岁老人被判15年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一起故意杀人犯,被告人许某盛因怀疑自己的妻子用毒药害自己,在自己家中手持一把尖刀捅刺妻子胸部、背部等部位,将其杀害。后被闻讯赶来的女儿女婿和邻居制止。

当晚,许某盛的女婿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将许某盛抓获归案。最后,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仅因夫妻感情长期不和,怀疑妻子用毒药害自己便起杀心,并持尖刀将妻子杀害,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二、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故意杀人罪的罪行认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即在防卫过程中起了杀意,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行为造成他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将其杀害的;

3、激情杀人,即一开始行为人并无任何杀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等情况下失去理智而杀人。这种情况必须是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引起行为人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自己的辨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的;

4、受被害者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者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的;

5、生母溺婴,这种情况必须是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下将亲生婴儿杀害的;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等其他恶劣情况下加以溺杀,主观动机极其卑劣,则不属于情节较轻。

在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中,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还需要根据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认定。如果行为人不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是出于其他非故意行为致人死亡的,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在《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中,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事件中,许某盛已满七十五周岁,但是由于其故意杀人动机明显,虽需要酌情处罚,但仍需要依法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98岁老人被判15年事件和故意杀人罪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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