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
县编办、县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
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法春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成立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和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大势所趋、职能所定、民心所向,涉改的单位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局党组安排,认真贯彻执行此次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参与和支持此次改革,确保全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有序实施、顺利完成。
王法春要求,涉改的单位和人员要立即到岗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下周一按照职能全面开启新的工作。新单位、新人员担负着新的职能,大家要以崭新的姿态,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是要强素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转作风。守纪律、讲规矩,提效能,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三是要争一流。牢固树立扛旗争先意识,以过硬的本领、过强的素质,争创一流的业绩,推动交通强县建设。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许雪莲表态发言
会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霄宣读了睢宁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许雪莲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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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 (摘选)
根据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机构调整 撤销县航道管理站、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及8家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成立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和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经咨询编办,市编办已经研究同意成立,批复将于近期下达)。 (二)职能调整 1、将县航道管理站、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除行政执法以外的其他相关行政职能划归县交通运输局。 2、将县航道管理站、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及8个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划归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3、将县航道管理站、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及8个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的除行政职能、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职能划入县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主要职能 统一承担全县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海事、航政、港口、水上运政、治超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其中,公路路政执法职责及人员划转待市统一规定后再进行)。 (二)内设机构 1、大队共设置综合科、财务装备科、执法信息科、法规科、案件处理科、工会等6个内设科室。 2、按照辖区及工作职能划分设置13个中队,分别为:睢城中队、睢河中队(辖高铁站、梁集镇)、空港开发区中队(辖观音机场、高铁站)、开发区中队(辖金城街道、庆安镇)、高作中队(辖沙集镇)、邱集中队(辖凌城镇)、李集中队(辖官山镇)、桃园中队(辖岚山镇)、王集中队(辖姚集镇)、古邳中队(辖魏集镇)、治超中队、水上中队、质检(安全)中队等。 (三)人员情况 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将原交运管、航道、海事等在岗人员进行分配,原借用在局机关人员工作岗位保持不动,撤销局港口科、质监科,其所属人员转入大队工作,原运管所审批中心负责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转入局法制室工作(具体人员分配情况附后)。 大队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4名。 三、县公共交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睢宁县交通运输管理所除去行政执法职能之外的各项规划和服务职能。 (二)内设机构 参照铜山县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综合考虑我县实际情况,中心设置综合科、客运事务科、货运事务科、维修驾培事务科、证照信息事务科等5个内设科室。 (三)人员情况 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原负责客货运事务、维修驾培事务及证照信息事务工作人员进入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工作。 中心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港航公益服务和事业发展职责。 (二)内设机构 参照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及我县实际,初步拟定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工程养护科、安全与运行科、港口与水运服务科等。
进行交通系统事业单位改革 是提效能、强发展的必然要求, 更是建立高效运转执法机制的迫切需要 如论怎么改,
人民交通为民的宗旨始终不变
希望新单位、新人员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 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打造成一支忠诚、担当、实干的交通运输干事队伍 为加快推进江苏一流“交通强县”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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