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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交警重要提醒!开始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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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40134791 发表于 2020-6-11 08:5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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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134791
2020-6-11 08:52:27 5719 0 看楼主
鼓楼区






·淮海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

6月9日上午9点半,在淮海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一位市民不顾人行道的红灯,直接从马路对面走过来,交警上前将其拦下。市民表示,当时心里正想着别的事,没注意到红灯,下不为例。随后,民警将其带到东站岗文明交通学习教育点。



上午10点,一位老师傅骑着电动车闯了红灯,鼓楼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赵东宇将其拦下并进行安全教育。老师傅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淮海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半个多小时,发现少部分非机动车车主和行人存在闯红灯、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绝大部分的车主和行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有序出行。



鼓楼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 赵东宇:

根据近期交通整治情况来看,行人和非机动车车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在经过教育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这说明市民素质在提高,城市在进步。



连日来,鼓楼交警紧盯淮海东路沿线、复兴北路沿线等重点路口路段,在早晚高峰、午休等重点时段,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尽快申领号牌、遵守交通法规。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批。据介绍,自6月1号起,鼓楼交警大队共查处行人与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0多起,安全教育1500多人,营造了严管重教的良好氛围。

泉山区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和交通安全文明素养,从5月31日开始,我市交警泉山大队各中队在市区建国路解放桥岗、土地局路口及淮海路苏堤路口等主要路段同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新淮海路和二轻路交叉口

6月1日早上,记者在位于新淮海路和二轻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整治检查点看到,现场几名骑电动自行车走快车道的驾驶员被民警拦下。



根据规定,民警对这些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驾驶员处20元罚金。



检查中,一辆骑电动自行车走快车道的驾驶员看到民警之后,立马开始掉头逆行。随后这名驾驶员走非机动车回到路口的时候,民警立即将其拦下。民警对其骑行机动车道以及逆行的行为批评教育后进行了处罚。



·苏堤路和和平路交叉口

在苏堤路和和平路交叉口,民警在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现场一名驾驶员被民警查获。



驾驶员承认自己着急办事结果闯了红灯,根据规定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处50元罚金。记者在现场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看到红灯会停下来,但是停车已经超出了停车线。



民警介绍说,这种违法行为叫越线停车,这也是非机动车驾驶员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还阻碍他人行驶,一旦发生事故要承担事故责任



就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两辆越线停车的电动自行车因为抢道撞在了一起。



民警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除了非机动车走快到道、闯红灯、越线停车,此次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非机动车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仅5月31日一天,就有160名非机动车驾驶员受到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电动自行车要申领号牌,驾驶员要佩带头盔,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法规安全驾驶。

云龙区

近日,云龙交警大队开展了针对行人与非机动车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逆行、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大队紧盯辖区内和平路、郭庄路、庆丰路、云苑路、解放路、建国路等重点路口路段,加大对早晚高峰、午休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尽快申领号牌、遵守交通法规。







·解放路中心医院门前

6月4日上午10点,在解放路中心医院门前,云龙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了一辆骑着电动车从快车道逆行的市民。在将市民引导到非机动车道后,执勤交警指出了其交通违法行为,最终,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认识到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和错误,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6月5日上午8时多,正是上班高峰期,云龙大队五中队民警在三环东路与郭庄路交叉口,发现一个小伙子骑走电动自行车带着另一个小伙子骑行在机动车道上,民警立刻将两人拦下并向两人介绍了即将实施的《江苏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



6月1日至今,大队已经累计查处行人与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安全教育3000余人,积极营造了严管重教的良好氛围。

6月1日起

公安部部署的“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已经开始实施



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佩戴头盔的意识

徐州交警走上街头

对电动车骑乘人员

不戴头盔的进行安全劝导

交警部门表示

目前暂不处罚电动车骑行人员不带头盔的行为



近日,在市中心主干道中山路与淮海路交叉口路段,交警现场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安全劝导。









劝导时,有的市民表示,目前还没有购买头盔所以无法佩戴。此外,还有一部分市民则告诉交警,头盔家里有,但是还没养成骑车佩戴的习惯。






对于没有佩戴头盔的市民,交警进行劝导后,现场还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此外,对于那些已经佩戴头盔的市民,交警则送出小礼品,以示鼓励



我市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对于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以现场安全劝导为主,暂不进行处罚。不过交警提醒,为了您的自身安全,还请尽早佩戴头盔

身处夏季

很多市民会因为太热而拒绝佩戴头盔

但是小编提醒大家

由于不戴头盔

而造成的伤害事故数不胜数

生命只有一次

为了安全

请务必戴好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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