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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徐州市云龙区津浦东街以南,徐州构件厂以东,津东雅苑1号楼2单元602室房产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 拍品所有人
| 史某某
| 拍品现状
| 用 途
| 住宅
| 租赁情况
| 无
| 钥 匙
| 无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被人民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变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变卖对象:徐州市云龙区津浦东街以南,徐州构件厂以东,津东雅苑1号楼2单元602室房产
根据《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基本情况如下:徐州市云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史某某于2015年5月1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进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备案,房屋坐落云龙区津浦东街以南,徐州构件厂以东,津东雅苑、1号楼2单元602室,建筑面积:51.7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46.5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5.22平方米。初始登记号:CS0114165,合同备案号:2015051410060,商品房备案证明号:X20140130138。
特别提醒: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能否办证存在不确定性,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次变卖以现状交付,以后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与变卖人无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变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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