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榆林人,2022年陕西居民医保集中缴费9月开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邳州520 发表于 2022-8-26 10:59: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邳州520
2022-8-26 10:59:29 3124 0 看楼主
记者8月23日获悉:根据陕西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6部门日前印发的通知,陕西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9月开始,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居民医保面向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相较2021年,今年陕西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均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和每人每年350元。我省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这些人员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统筹区启动时间由统筹区医保部门同税务部门商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参保缴费。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当年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
缴费流程方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拟参保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公开的缴费渠道缴费。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来源:陕西日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邳州520 当前离线
青铜会员

查看:3124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