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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资讯】9月1日起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今年有啥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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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8 发表于 2022-8-30 09:40: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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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8
2022-8-30 09:40:49 2878 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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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6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

01

我省居民医保谁享受??

     原则上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02

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统筹区具体缴费时间由税务部门会同医保等部门商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集中缴费期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03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提高

   今年6月相关通知明确:“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我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调整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我省明确了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享受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04

今年政策还有哪些变化?

    变更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的经办流程,新增拟参保人员,在医保部门完成身份信息核实核准、参保地确认等流程。



05

新生儿咋享受医保待遇?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信息来源:西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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