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两起火情家长共赔偿145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7c3h862zk2 发表于 2025-2-9 13:3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7c3h862zk2
2025-2-9 13:33:14 1551 0 看楼主
“西昌发布”通报两起火情: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因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让人揪心!请大家引以为戒。孩子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家长一定要在旁边陪护,同时也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春节是森林火灾多发期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扫墓等野外用火行为大幅增加,是森林火灾多发期,一定要提高警惕!


案例一:1月28日下午,在安徽黄山市歙县璜田乡璜蔚村,村民胡某峰在上山祭祖时,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接警后,街口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过与乡村干部、热心村民近两小时的联合扑救,山火被成功扑灭。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峰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案例二:1月28日下午15时,广东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保安村村民林某某到该村旱权戈山场拜祭时点燃蜡烛,引起山火。经公安、应急、消防会同县镇村三级消防救援力量全力处置救援,山火于当晚20时许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案发后,大埔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起山火案受案调查,并对林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1月30日,阿坝茂县渭门镇核桃村村民苟某、凤仪镇南庄村村民胥某违规野外用火,在南庄坟山祭祀,烧香点蜡,点火取暖。南庄村村民李某在上南庄梁子违规野外用火,祭祀期间烧香点蜡,生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凤仪镇勒都村村民曾某在村后违规野外用火,坟地烧香点蜡烧纸,在坟前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以上4人违反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以及茂县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1月30日19时许,凤仪派出所依法对4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并执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应急管理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7c3h862zk2 当前离线
青铜会员

查看:1551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