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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的最佳路径是先不做律师,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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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希! 发表于 2019-5-19 19:3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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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希!
2019-5-19 19:37:49 9852 0 看楼主


作者 | 威廉 · 来源 | 环球法研

近日,有伴侣咨询,称本身想做律师,但觉得刚毕业就出来做律师很辛苦,工资低不说,工作强度也比力高,犹豫本身是否应该先考个公务员或者去公司做几年法务,然后再出来做律师,不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这类问题颇为遍及,市场上也有不少针对这类问题的文章。但笔者发现:不少文章对这个问题存在误解,还有一些文章只是宽泛地讨论,没有具体的指导意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专门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职业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职业发展路径”的问题。“职业选择”问题的侧重点在于没有明确职业选择的情况下应该如何选择职业,而“职业发展路径”问题的侧重点在于具有明确职业选择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规划发展路径。

具体到这个问题,这位小伙伴真正的困惑在于:律师是本身终极的职业选择,但不确定应该何时从事这份职业最好。因此,笔者这篇文章讨论的重点不是律师和其他职业的优劣问题,而是应该如何规划本身的律师执业生涯。

说起职业生涯规划,绝大多数读者应该都不会感到陌生,但也谈不上熟悉。目前,几乎所有的高校都为学生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类的课程,但效果并不是多好。基本处于“学校不重视、老师不重视、学生不重视”的尴尬境地,职业生涯规划很重要,但很多本科生在毕业时还不知道本身想干什么,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坦率地说,笔者从小就想做律师,现在就在从事律师职业,并且从事之后依然热爱。笔者小时候身边并没有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人,回头看也不是特别清楚本身对法律的最初认识来自何处。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报的全是法律,并且不接受调剂。现在想来,真是太不理智了,甚至有点疯狂。最终笔者滑档了,调剂到了一个名为社会工作的专业。说实在的,当时并不知道社会工作具体是做什么的,上课也没好好学习,基本处于摸鱼的状态。幸运的是,笔者通过转专业到了法学院,如愿以偿学了法律,如今做了律师。所以,笔者一直觉得本身是个幸运的人,很早就知道本身想要什么。

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让学生认识本身,发现本身的热爱,并鼓励学生从事本身热爱的事业。很多学生的问题是不知道本身热爱什么,也就谈不上追求本身的热爱了,这根源于对本身缺乏真实而全面的认识。只有对本身有充分的认识,才能知道本身热爱什么,适合做什么,而不是在别人设定的角色里苦苦挣扎,还以为那就是本身想要的人生。近年来,笔者愈来愈认识到苏格拉底所说的“认识你本身“的重要性。人生苦短,欢喜就好。别人如何看待某种职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本身是否热爱这份职业。按照笔者一点微小的人生经验,做本身喜欢的事情,往往更容易做好。众多心理学家已经对此有了深入的研究,笔者就不再赘言了。

行文至此,不少读者应该已经发现了:职业生涯规划很重要的前提是认识你本身,并发现本身的热爱。

因此,笔者建议对律师职业发展路径有困惑的读者,先思考一下律师真的是你想从事的职业吗?如果你的答案是确定的,再去考虑具体职业规划的问题。

有的读者可能会说,我就是没有热爱怎么办? 笔者非常理解这种困惑,实际上我们职业选择的过程中也犹豫过。2005年,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典礼上做了一场演讲,其中他提到:
所以,必然得知道本身喜欢什么,选择爱人时如此,选择工作时同样如此。工作将是生活中的一大部分,让本身真正满意的唯一办法,是做本身认为是有意义的工作;做有意义的工作的唯一办法,是热爱本身的工作。你们如果还没有发现本身喜欢什么,那就不竭地去寻找,不要急于做出决定。就像一切要凭著感觉去做的事情一样,一旦找到了本身喜欢的事,感觉就会告诉你。就像任何一种美妙的东西,历久弥新。所以说,要不竭地寻找,直到找到本身喜欢的东西。不要半途而废。

乔大爷说的有道理,但没有把话说完。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么幸运,很早就发现了本身的热爱。更多的人是在从事某项职业时并不知道是否是对的选择,而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这个职业做久了,发现了门道,能够从容处理这个职业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慢慢对本身建立起了自信,形成了一个良性激励的循环。更多的时候,我们不是热爱某件事而做得好,而是因为我们做得好这件事,我们热爱了这件事。

市场上关于这类律师职业生涯规划问题的讨论重点往往集中在是否应该先做公务员(主要指的是和法律密切相关的公检法)或公司法务,时机成熟之时再跳出来做律师。这也是很多法学生主要考虑的职业选择,笔者也明白其中的考虑,但笔者觉得应该从一个更广泛的领域看待这个问题。在此之前,笔者先谈谈先做公务员和法务这类职业的问题。

先做公务员再做律师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不得不承认,在现有的评价机制下,公务员是中国社会最精英的群体之一,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关键岗位的人都不是一般人。这个群体掌握着众多的社会资源,很多人将做公务员作为一种积累人脉资源的重要途径。人脉资源是一个中性词汇,其背后并不料味着是行贿受贿,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网络。

笔者在《实不相瞒,我在律所做销售!》一文中曾经谈到:

律师是一份极为考验个人综合能力的职业。除了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之外,律师还要懂商业,懂营销,懂财务,懂规律。归根到底,律师要懂人,律师天然是社会活动家,需要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扩大本身的知名度。只有对方知道你是律师,才有形成委托关系。从概率论的角度来说,知道你的人越多,获得案源的可能性越大。

当你进入一个拥有广泛社会资源的人际网络中,你就更容易解决案源的问题。因为这些人可能本身就有法律办事需求,或者说他们社会网络中的人有法律办事需求的可能性大。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的社会网络中有很多的企业家,你可能就没那么担心案源的问题。而如果你的社会网络中基本都是普通的上班族,你可能就非常担心案源的问题了,他们有法律办事需求的可能性不大,最重要的是他们可能并不乐意为你的办事付费,“伴侣嘛,帮帮手啦”。即使有法律办事需求,更多的是一些“鸡毛蒜皮”没有“钱途”的事情。而作为一种职业,律师必需要考虑案源质量的问题。很多人之所以不肯意刚毕业就做律师,实际上是担心案源问题。

年轻律师很难获得高质量案源的重要原因就是无法解决信任问题。如何让委托人安心地将对本身而言非常重要的事情交给年纪轻轻的你。有的读者可能觉得这种不雅观念非常迂腐,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年轻大小没有必然的关系。是的,内行人也许懂,但外行人遍及不懂。重要的不是内行人怎么看,而是外行人怎么看,因为我们的委托人主要是不懂法律的外行人。

实际上,社会大众的这种倾向于找“老律师”的不雅观念非常容易理解。以去病院看病为例,你是倾向于找老医生还是年轻的医生?我想绝大多数人都倾向于找老医生。尤其是看中医的时候,我们基本都倾向于选择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中医,我们相信老中医更可能具有经验。因此,年龄、服装、仪式等这类外部的形象非常重要。举个简单的例子,为什么绝大多数律师都选择西装革履,主要是为了给人营造一种专业的感觉。服装的背后是我们对特定职业的想象期待,就像我们看到穿白大褂的医生和看警服的警察会比力安心一样。

除了广泛的社会资源人际网络之外,公务员群体的背后是权力。关于这一点,笔者就不展开谈了,相信读者都能懂。别的,具体到公检法,先从事这类职业在专业方面也是很好的训练,尤其是对于诉讼律师而言这类经历是加分项。一般的委托人也非常看重这类经历,原因非常好理解,毕竟做过,知道里面是怎么回事。比如一个检察院出身的刑事辩护律师就很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但也不要对专业性训练期待过高,如果你在法院从事的不是审判工作,而是办公室的行政类事务,法律实务可能很少会接触到。同样是公检法,岗位类别的“法律实务含量”区别也很大。但是,如果你看重的并不是专业方面的训练,具体从事哪个岗位也就没那么重要了。毕竟对于绝大多数委托人来说,让他们知道你曾经在这里做过就够了,具体做什么,他们并不懂,或者说并不怎么关心。

说完公务员,再来说说公司法务这类职业。

笔者一直认为,在未来的法律办事市场中法务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具有法务相关经历的人更容易实现专业化。多数人之所以选择先做法务,可能是觉得法务比力安逸,没有律师工作压力那么大,工资也还不错。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不值得过分提倡。比起律师,法务的优势非常明显,法务是既懂商业,又懂法律。对于“钱多”的商事法律办事而言,仅仅懂法律是完全不够的,还需要懂商业。只有懂商业才能理解交易条款背后的真正含义,也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成交易。理论上,法务具有这类优势或者应该具备这类优势,但实际情况并不总是如此。

遗憾的是,很多法务并没有意识到本身这方面的优势或者说没有刻意培养本身这方面的优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中国很多公司没有认识到法务的重大价值,认为法务只是成本部门,不能给公司带来业绩。不重视法务导致公司在法务方面的投入并不多。这方面,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还有很多的差距。但是,国内公司的这类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很多法务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意识到本身的重要性,和业务部门缺乏沟通,对公司的商业模式缺乏了解。

这样就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公司觉得法务没有创造价值,因此不肯意更多的投入;法务没有创造出公司看得见的价值,因此给公司造成一种没有价值的认知。

现实生活中,不少法务确实没有表现出本身工作的专业性,尤其是有外部律师的情况下。公司有什么法律问题就咨询外部律师,本身只是充当一个传话筒的角色。上班摸摸鱼,将外部律师的工作成果提交给公司就算完事了。这是非常不专业的表示,大大浪费了积累工作经验的好机会。笔者注意到,不少法务的文件连最基本的格式都不合错误,自动排序也没有。而在律所工作,就非常重视这些问题,这也是从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虽然律师并不能保证本身的文件中没有错别字,格式正确,但律师的脑中始终有这跟弦,提醒本身不竭完善。

笔者建议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将本身打造成法律+商业的综合性人才。懂商业,意味着对某个行业比力了解,能够听的懂行业的“黑话”。未来的商事法律办事市场,是法务的天下。

说完公务员与公司法务两大法律人倾向于选择的职业,笔者再从更广泛的领域谈谈先从事其他职业再从事律师的问题。

坦率地说,在我国律师职业的门槛并不高,转行做律师的难度并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么高。对于绝大多数转行做律师的人来说,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而是如何解决案源的问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可以慢慢学,没有案源则关系到职业生涯的“生死存亡”。只要有充足的案源,即使你做不了,你可以和其他律师合作,无非是律师费如何分配的问题。对于案源问题,律师可谓是又爱又恨,最终导致一种“欲说还休”的状态。案源非常重要,但律师不太好意思公开宣称案源有多么的重要,担心说得太直白会给人一种功利的感觉,毕竟律师“铁肩担道义”,担负着主持人间正义的使命,怎么能这么赤裸地讨论案源问题呢。

实际上,律师的日常工作,尤其是民商事律师的日常工作,和公平正义没有特别直接的关系,更多的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很喜欢将律师比方成委托人能力的延伸,律师的工作是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权益,说得委婉一些是只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这种权益是否合法,边界并没有那么泾渭分明。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技能帮手委托人在现有的游戏规则下实现诉求,并不是每一次的互动都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但在宏不雅观层面上律师的工作和公平正义有着直接的关系。让无力者有力,让悲不雅观者前行。如果你无法说话,律师就是你的嘴;如果你无法行走,律师就是你的腿。这是笔者对律师工作价值的基本认知。

因此,真正关键的问题并不是直接做律师还是先做其他职业再做律师,而是如何尽快完成优秀律师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资源等方面的储备。按照本身的实际情况,沿着这个思路再去思考职业发展路径的问题。成功的人生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素材。真正重要的问题,需要你我本身去思考。

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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