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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APP如何命名才能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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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股票卖出矩
2020-4-7 19:53:49 2790 0 看楼主


一、比对对象不同,不构成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权利人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明确、清晰的。

因此,侵犯他人商标与否的判断,应当以权利人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的商品与被控侵权人实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比对,被控侵权人使用权利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若未落入注册商标权利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则不一定构成侵权。



二、不同种类、不相同商品使用与注册商标不同、不近似的标识,不构成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命名APP名称时,应当避免使用其他主体的APP名称、其他软件、电子产品等类似商品的相同或类似的注册商标作为APP名称。



三、正当的描述性、叙述性和指示性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若APP名称所使用的名称是出于善意的、不构成商标使用并且是为了描述APP用途等便于公众了解的目的,属于正当的描述性、叙述性和指示性的使用,不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利。

当然,若是已经在他人注册商标之前已经使用的APP名称,只要还在原使用范围内使用,就不会侵犯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啦。

以上只是在商标权的范围内进行分析,不是绝对的可以避免侵权,毕竟除了商标法还是有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在兜底,因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将他人注册商标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商品上,但是违反了善良风俗原则,注册商标权利人可以以侵权人以不正当竞争或者侵犯名誉权等侵权行为侵犯自身权利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宸硕律师事务所:尹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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