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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咋过户 附详细办理流程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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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yelin 发表于 2018-12-22 09:0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yayelin
2018-12-22 09:04:47 2763 0 看楼主
网友“181204100900050”近日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父母有一套房子在登峰家园,母亲已经去世,想把房子过户到父亲名下,应该怎么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你父亲需到不动产窗口提交: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你父亲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继承免税凭证和登记费凭证,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出具);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果不想办理公证和进行法院调解,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罗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罗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网友评论: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问题很认真,解答很详细,及时快捷,很满意。赞!望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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