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9 法律规定 这7种案件原告不用提供证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19-11-3 09:4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法律知识
2019-11-3 09:42:28 4970 16 看楼主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劳动维权,证据都是原告心理的一道坎儿,没有证据,使得很多人不敢轻易维权。其实不用过于担心,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如下7种案件,原告不需要提供证据。

案件一:工伤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对于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案件二:劳动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案件三:加班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四:债权债务案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公司系独立的法人,公司的债务与股东没有任何关系,倘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欠债,债权人起诉的,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股东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债权人不需要举证。

案件五:消费案件

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接受装饰装修等服务,6个月内发现商品有瑕疵,因有争议起诉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件六:抚养费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代理人的身份起诉,只要提出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这个事实既可,有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应由对方来举证。

案件七:被高空抛物、坠物砸伤的侵权案件

被高空抛物、坠物砸伤了起诉谁?这种案件可能难以确定直接责任人,那怎么办呢?受害者可以直接起诉整栋楼的人,要他们所有人买单。谁不想赔钱的,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cnilop2004 发表于 2019-11-3 10:02:05 | 只看该作者
17#
cnilop2004
2019-11-3 10:02:05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zjgtm 发表于 2019-11-3 10:00:31 | 只看该作者
16#
zjgtm
2019-11-3 10:00:31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rxpajtalqe 发表于 2019-11-3 10:00:03 | 只看该作者
15#
rxpajtalqe
2019-11-3 10:00:03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回锅肉 发表于 2019-11-3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14#
回锅肉
2019-11-3 09:58:48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xxmao 发表于 2019-11-3 09:57:19 | 只看该作者
13#
xxmao
2019-11-3 09:57:19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8415216 发表于 2019-11-3 09:56:01 | 只看该作者
12#
8415216
2019-11-3 09:56:01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zhaoshengnan 发表于 2019-11-3 09:54:15 | 只看该作者
11#
zhaoshengnan
2019-11-3 09:54:15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ttcs 发表于 2019-11-3 09:53:43 | 只看该作者
10#
ttcs
2019-11-3 09:53:43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hwd6218554 发表于 2019-11-3 09:53:14 | 只看该作者
9#
hwd6218554
2019-11-3 09:53:14 看楼主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法律知识 当前离线
白银会员

查看:4970 | 回复:16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