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白叟将房产赠予外甥女 儿媳孙女不满起诉要继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宝之琼 发表于 2018-11-6 20:0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宝之琼
2018-11-6 20:07:42 3415 1 看楼主


按照中国的传统不雅观念,父母的财产一般都会留给子女。不外,在江苏镇江丹徒区,一名白叟在去世之前却立下遗嘱,把本身房产全部赠送给外甥女,白叟的做法令家人十分不满,一家人对薄公堂。据法院审理查明,已故白叟周某夫妇生前收了一名养子,养子长大后,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一家四口定居上海。前些年,周某的妻子和养子先后去世。2013年6月,周某立下遗嘱并说明:妻子去世后,本身一直跟随外甥女刘某生活,刘某承担了对他的赡养义务,因此,他愿意将本身的全部房产赠送给刘某。



周某去世后,刘某便对房屋进行了部分翻建,又加盖了一间平房。养子的妻子郑某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刘某侵犯了本身和女儿的遗产继承权。于是,郑某便和两个女儿,向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养父母留下的房产。



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加盖的平房应当属于刘某,而原有的两间平房属于养父养子共同建造,因此这两间平房中应该有周某养子的一部分。



法官表示,按照《继承法》养子及其家属同样享有继承权。最终,法院判决郑某和她两个女儿,对诉争的两间房屋别离享有1/20、9/64、9/64的继承所有权;刘某享有107/160的所有权。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文章来源:看看新闻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hymykcbin 发表于 2018-11-6 20:08:3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hymykcbin
2018-11-6 20:08:34 看楼主
白叟做的对,谁对白叟赡养,送终,就该给予继承权,不管是不是本身的子女,让那些好人有好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宝之琼 当前离线
高级会员

查看:3415 | 回复:1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