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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设房产权50年后归谁?安设房是否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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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隻佬 发表于 2019-1-26 17:4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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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隻佬
2019-1-26 17:47:59 6336 0 看楼主
政府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征用合同以后,房屋所有人要搬离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房屋所有人搬离以后并没有固定的住所,那么政府将会为其提供安设房保障生活,所以安设房只是起到一个过渡的作用,但是安设房也有产权,那么安设房产权50年后归谁呢?湖北千禧律师事务所赵宁律师解析。





一、安设房产权50年后归谁

按照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按照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办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按照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必然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办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必然范围内征求意见,比拟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二、安设房是否有房产证

因拆迁安设房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设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设房屋,被安设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而安设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

1、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2、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赵宁律师补充:

三、安设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设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设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设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设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必然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设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设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安设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本能机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遍及上安设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力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设房,但是不多。

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设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外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设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设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设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设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本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综上所述,安设房与商品房有很大的区别,主要原因是两种房屋的性质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安设房是没有产权的,有产权的安设房只有两种情况,所以安设房并不能随意买卖,安设房满50年后产权人也可以申请续期。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1998年考取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近30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现住上海。曾承接二地业务多起,实践经验丰富,以为基层、为平民、为企业办事为宗旨,尤愿帮手外地来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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