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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学校,补充教师,还有工资规定,徐州市教育发展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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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41031 发表于 2019-4-29 10: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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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31
2019-4-29 10:10:06 8324 0 看楼主
三年内建成中小学校150所以上

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三星级比例达到100%

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

……

今日,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召开



将艺术本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

推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三年内全市80%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95%以上,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和体重超重比例增多的状况。将初中毕业生艺术本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

健全心理健康预警防控和危机干预机制。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办事,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公办学校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引导热点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必然比例的学生。



三年内建成中小学校150所以上

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普惠行动”,三年内新建公办幼儿园150所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以上,优质幼儿园达到90%以上。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联审联批制度,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与移交使用。

逐步完善幼儿园办事区制度,85%以上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学。巩固无证园清理成果,规范提升看护点。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规范完善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办事体系。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三年内建成中小学校150所以上、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18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三年内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义务教育入学率98%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80%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实施“星级高中创建行动”,确保新建学校达到四星级高中标准,三年内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三星级比例达到100%、四星级比例提高到50%以上。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普通高中全部纳入市级质量监测体系。深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扩大“普职融通”试点,实现人才培养多元化。



完善高等和职业教育对接产业发展机制

支持高校开展“双一流”高水平大学、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加大市属高校经费投入,确保生均拨款达到省属本专科高校同时期标准。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留徐就业创业。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加快15个特需专业、5个区域性职教集团、5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设,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制定职业院校与产业融合发展专业指导目录。

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三年内打造15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达到80%以上。鞭策职业院校布局优化,三年内创建省卓越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2所、省现代化示范性(特色)职业学校10所、省现代化实训基地20个、省现代化专业群28个。扩大“3+2”“3+3”分段培养项目试点。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区域协同发展,探索组建准海经济区高校发展共同体,建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联盟。



将民办学校纳入督导评估

大力引进优质学校或办理团队,办妥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在财政、土地、登记、房屋租赁、招生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在教学科研、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统筹考虑。

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办理。对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办学成本实行动态核定,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民办学校办学准入,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查,严禁以任何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不法办学行为。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民办教育办理事权与责任。健全民办学校信用评价质量认证等制度,将民办学校纳入督导评估。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

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办理机制,每年核定中小学教职工数量,结合教育发展需求按规定比例适当增加专任教师编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

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鞭策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化,探索跨区域交流轮岗和普通高中学校教师交流办法。畅通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双向兼职通道。

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优质音美资源在薄弱地区和农村学校的共建共享。开展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普及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实践活动,支持职业院校网络仿真实训环境建设,鼓励高校开发使用在线开放课程。

力争近三年每年补充教师7000人摆布

加大教师补充力度。科学制定教师补充计划,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力争近三年每年补充教师7000人摆布。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新建公办园初定教师编制不少于5个,努力配齐配足保教人员。

严格规范编外聘用教师办理,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办事等方式统一招录聘用教师,制定编外教师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大市统一笔试、县区别离面试”的办法招聘教师,鼓励县(市)区因地制宜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按期办事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



实施名优校长培养计划,落实专项补助

加强教育办理队伍建设。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员实行办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双肩挑”,岗位统一核定、统一办理、统筹使用。打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到办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通道,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直接任办理七、八级及更高办理岗位级别领导职务。规范校长选拔任用,明确任职条件和资格,切实发挥好教育行政部门把关作用。

实施名优校长培养计划,加大年轻校干选拔培养力度。完善校干队伍“能上能下”机制。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取消教科研训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比例限制,将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纳入本地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推进名优骨干教师培养。大力实施“名校名师名校长”、“领军名师、带头优师、青年良师”、优秀班主任培养工程,落实名优教师校长专项补助。科学测算、适当提高基础教育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完善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制度。支持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深造,对在职进修教育类专业并获得高一层次学历或学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强市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大力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在入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

完善教师激励政策。建立中小学教师与本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调整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必需同步考虑中小学教师,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必需统筹考虑本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充分考虑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量和课程改革要求,按照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5%核增绩效工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向成绩突出的教师、班主任倾斜。鼓励中小学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适当提高班主任津贴水平,小学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中学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建立合理的增长机制。

鼓励各地结合学校艰苦边远程度等实际,实施乡村教师不同化生活补助;对符合要求的支教交流教师、校长,按照路途远近和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每月发放生活和交通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把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本地住房保障范围,试行在公租房中调剂部分用房作为教师临时租住的人才专用房,鼓励通过建设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公租房,为乡村教师和支教教师提供生活保障。

来源: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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