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邳州法院对韩彬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一审公开宣判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邳州信息 发表于 2019-6-17 09:4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邳州信息
2019-6-17 09:42:48 9220 0 看楼主

6月14日上午,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韩彬等7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首要分子韩彬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程盼军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5年5、6月份至2017年底,被告人韩彬先后从事医药生意、经营农场、涉足信贷行业,笼络张硕硕、程盼军、费亮等人,通过高利放贷、为他人讨债、为他人平事攫取经济利益,促进集团发展壮大,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韩彬的指挥下,盘踞在邳州市新河镇、八路镇及周边镇区,采取暴力殴打、威胁辱骂、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邳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彬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采取暴力殴打、威胁辱骂、滋扰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他人、非法入侵住宅、寻衅滋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韩彬是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系主犯,应当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其他被告人系犯罪集团成员,其应对参与的具体犯罪行为负责。根据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乡镇政法委员及村主任代表等共180余人旁听了宣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邳州信息 当前离线
黄金会员

查看:9220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