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邳州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邳州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招生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一年级新生必须为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适龄入学儿童。
二、招生范围
东方帝景城、东方名郡小区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2日
(上午8:30 -11:30 下午2:30-5:30)
地点:邳州市东方实验小学
四、报名条件和程序:
一年级
(一)报名条件
1、户口: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籍。
2、施教范围: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房产必须是本施教区。
3、年龄: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程序
1、交验证件
登记时须带:
(1)父母和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父母或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抵押贷款协议书、购房合同或可证明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的其他证件。(2)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3)与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且房产登记姓名为祖父母的,须提供房产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
备注:以上证件交验后,将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材料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上交招生小组,以备资格复审。其余原件初审后退回,请及时索要。
2、填写报名登记表
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一年级适龄儿童情况登记表》,并贴上该儿童照片。如填写不清,造成无法审核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3、了解情况:
招生工作人员与报名儿童谈话,了解学前教育情况。
4、审核和公布名单:
学校对报名儿童入学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审查结果,公布录取情况。
二至六年级
(一)报名条件:
1.户口: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一起。
2.施教范围:东方帝景城、东方名郡小区。
(二)报名程序:(复印件提前准备)
1.交验证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入学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证件交验后,将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材料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上交招生小组,以备资格复审。其余原件初审后退回,请及时索要。
2.公布名单:
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发现舞弊造假者不予录取。根据审查结果,公布录取情况。
(三)有关说明
所需教材(课本)在原来学校领取。
邳州市东方实验小学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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