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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对不法侵害只能躲?读懂这3点,教你什么叫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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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吴 发表于 2019-6-29 11:1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吴吴
2019-6-29 11:11:56 9181 2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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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家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任何人出于本能的都会使用一切方法进行反抗,庇护本身的安全;但人在恐惧的情况下行为也容易失控,可能会作出一些过当防卫的行为。被害人由于防卫,造成加害人伤亡的 是认定为正当防卫还是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关系到最终判决是否为有罪;大家关于是否为“正当防卫”其实是有一些误解的,哪些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哪些情况又不是呢?看完下面3点,这些误区你就都懂了!








1、使用兵器

有的人认为只要被害人使用了兵器,那么就不算是正当防卫;使用兵器能作为防卫过当的认定理由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兵器并不是认定防卫正当或过当的条件。比如说,被害人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手边摸到一把小刀,利用这把兵器反击致加害人受伤了,并非属于反击过当。

2、加害人停手后仍还击

在前段时间有名的于海明案例中,防卫是否过当的争论点就在于原本的被害方在拾取兵器后,对加害方进行了追击伤害,并且在加害人逃跑的过程中依然持续追击,因此有人认为这是防卫过当的表示。但该案件在最终判决时,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在进行防卫时,对受害方而言危险因素没有完全消除,对方仍有反击杀害的可能性时,受害人可以不竭止防卫行为。








3、防卫致人死亡

无论是加害方还是受害人,只要有一方死亡了,大家就一般容易认为致人死亡的一方必定就是过错方,就认为即使是受害人,只要防卫致人死亡了就必定是过当防卫。其实不是这样,按照《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被害人采取防卫行为致使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防卫致不发侵害人死亡并不能作为防卫过当的判断条件。

当然,有以上三种“正当防卫”外,自然也有一些防卫行为是不合法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比如防卫过当,带有报复心理或者泄愤心理;过当”的行为;假想防卫,以为要被某人伤害,就先下手为强;以及事后防卫,在不法侵害事件已经发生过了以后,被害人或者家属对受害人进行伤害等。








防卫是否得当不是站在“上帝视角”去看,而是要处于被害人的角度,的确在实际中很多防卫都可能由于被害者的情绪由正当防卫的程度变成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不同的结果决定着是否判刑,以及量刑的程度;因此大家既要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也要明白哪些不是,防卫的目的是庇护本身而不是报复和伤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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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最好不相爱 发表于 2019-6-29 11:12:22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最好不相爱
2019-6-29 11:12:22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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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kfiwjgg 发表于 2019-6-29 11:12:44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kfiwjgg
2019-6-29 11:12:44 看楼主
抓的就是正当防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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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KAIXINGUO 发表于 2019-6-29 11:13:15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KAIXINGUO
2019-6-29 11:13:15 看楼主
明明徒手打不外,不拿兵器还叫什么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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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andy0113 发表于 2019-6-29 11:14:12 | 只看该作者
5#
sandy0113
2019-6-29 11:14:12 看楼主
只有防卫过当免责,受害人才有勇气防卫,不然的话在防卫过程中,一边防卫还一边怕给加害人受到伤,这种心理对付小孩可以,对那种喜欢暴力的人,你确保你使用的力度能达到庇护你安金的程度了吗?,法律只有站在正义者这一边,事件才会明朗!法律居中和稀泥,案件只会有利于侵害者,侵害他人的人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受害者伤残直至死亡,法律却要求受害者不要防卫过当,法律以为人人会武术。想想看看,要是有一条法律规定,先动手打人的人,反抗者致使先动手的人伤残甚至死亡,反抗者不负法律责任,你看还有人敢打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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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孤单的我 发表于 2019-6-29 11:14:47 | 只看该作者
6#
孤单的我
2019-6-29 11:14:47 看楼主
如果法律是真正庇护好人的话,防卫根本就不能以过当之说限制受害人以任何形式的反抗,法律应该明确规定由违法在先者承担违法现场的一切后果,当一个人主动违法时,其已经失去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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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守望 发表于 2019-6-29 11:15:42 | 只看该作者
7#
守望
2019-6-29 11:15:42 看楼主
中国没有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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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hyydad 发表于 2019-6-29 11:16:28 | 只看该作者
8#
hyydad
2019-6-29 11:16:28 看楼主
假如有人拿刀砍你没砍中,而你却在慌乱中一下击中持刀者要害使其死亡,这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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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kfiwjgg 发表于 2019-6-29 11:17:07 | 只看该作者
9#
kfiwjgg
2019-6-29 11:17:07 看楼主
这个不好拿捏分寸!比如说暴徒正在打人,见义勇为者只能选择一招制敌的地方“打击”,可一旦打死打残暴徒就摊上大事了,就会有专家律师说:你打他腿胳膊,你打到他头部了,你这是过失伤害罪……所以说这标准不好拿捏……除非你是特警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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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谢剑腾 发表于 2019-6-29 11:17:58 | 只看该作者
10#
谢剑腾
2019-6-29 11:17:58 看楼主
正当防卫 对人不合错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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