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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江城缴获14只赤麂死体 每只身上都有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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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载物 发表于 2019-7-30 23:4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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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载物
2019-7-30 23:48:10 8862 0 看楼主
被缴获的赤麂死体。(供图)







人民网普洱7月30日电 7月26日,云南省江城县连续查获两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死体案,缴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死体14只。

7月26日,普洱市江城边境管理大队民警依法在某路段开展查缉。22时许,三辆摩托车先后驶入查缉点,民警依法对摩托车上拉的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三辆摩托车一共拉有10只动物死体。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民警又从一辆越野车上查获了4只同样的动物死体。随后,两起案件被移交给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办理。

经江城县森林公安局鉴定,确认这些动物死体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民警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这些赤麂的身上均有数量不等的枪眼,少的一两个,多的四五个。“由此判断,这些动物是在野外被人用枪支猎杀而来。”办案民警说,赤麂是“三有”保护动物,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经询问,两起案件的违法嫌疑人交代,这些赤麂是他们通过与境外人员联系后,由境外人员带到边境线附近卖给他们的,本打算将这些赤麂带出江城县外销售获利,未曾想刚走没多久就被查获。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违法人员之所以敢以身试法运输野生动物死体,背后是受到利益的驱使。“通常,从境外人员手中购买一只赤麂仅需四五百元,但带到江城县外的地方贩卖,一只赤麂至少可以卖到3000元左右。”

办案民警表示,因涉嫌非法购买和运输野生动物制品,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两起案件的违法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虎遵会 何有刚 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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