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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殴打诉讼参加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律师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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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83 发表于 2019-8-8 10:0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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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83
2019-8-8 10:04:11 3182 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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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号楼1号法庭开庭审理上诉人韩某、张某才与被上诉人陈某、张某勤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时,陈某与张某勤发生冲突,张某勤大力掌掴陈某头部一次,审判长及时制止并训诫。随后陈某突然用书写用的签字笔尖用力刺向张某勤,造成张某勤肩部、背部损伤。审判人员当即将两当事人拉开,法警随后将二人控制。

陈某、张某勤在庭审过程中侮辱、殴打诉讼参加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经合议庭评议并经院长批准,河南高院于当天作出(2019)豫司惩2号决定书,决定对陈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2000元;对张某勤罚款5000元。

在因扰乱法庭秩序被法警控制期间,陈某又从随身携带的包中偷偷拿出一个长十几公分的裁纸刀片,并将该刀片撇成两段,法警发现后立即将刀片予以没收并对其进院安检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陈某系以律师身份登记进院,因此未接受安检。

陈某被送至郑州市第一拘留所收押看管后,通过对其扣押物品进行认真核对,在其包中文件袋先后发现盖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荥阳市人民法院公章的空白A4纸张,以郑州中院名义开具的陈某作为律师调查案件的“律师调查令”,以及姓名为陈某的“律师执业证”。

发现上述情况后,河南高院干警及时赴河南省司法厅核实,从陈某包中搜出的“律师执业证”并非省司法厅核发。经对陈某进行讯问,其交代“律师执业证”系通过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制假证的人伪造,目的是为了进入法院方便以及案件执行时便于查询当事人财产信息。“律师调查令”以及空白纸张上盖印的三个法院的公章,陈某供述系通过彩印方式伪造。

陈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和证件,性质恶劣,河南高院经研究认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赵栋梁 常若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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