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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邳州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涉恶案件!网友:颤抖吧“社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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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邳州
2019-8-19 08:26:10 6064 0 看楼主


黑恶势力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

同时也危害着我们的生命财产

这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与你我息息相关!

扫黑除恶,邳州在行动!




6月14日

一条关于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公开宣判的消息

在朋友圈传播

网友纷纷点赞支持

一起回顾下

案件发布

邳州法院

对韩彬等7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一审公开宣判

6月14日上午,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韩彬等7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首要分子韩彬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程盼军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5年5、6月份至2017年底,被告人韩彬先后从事医药生意、经营农场、涉足信贷行业,笼络张硕硕、程盼军、费亮等人,通过高利放贷、为他人讨债、为他人平事攫取经济利益,促进集团发展壮大,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韩彬的指挥下,盘踞在邳州市新河镇、八路镇及周边镇区,采取暴力殴打、威胁辱骂、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邳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彬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采取暴力殴打、威胁辱骂、滋扰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他人、非法入侵住宅、寻衅滋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韩彬是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系主犯,应当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其他被告人系犯罪集团成员,其应对参与的具体犯罪行为负责。根据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乡镇政法委员及村主任代表等共180余人旁听了宣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

王锴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邳州地区判决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人数多,犯罪情节恶劣,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经过周密的审判,今天进行了的集中宣判。7名被告人均认罪伏法,并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涉恶案件审理充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运河街道三连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彩虹

继上次法院邀请百名村支书旁听涉恶案件庭审后,今天又邀请百名村主任旁听了韩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宣判,看完后感觉很震撼!这些恶势力犯罪大多发生在基层农村,通过这样一种旁听,让我们深刻了解了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回去后能更好的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开展好农村基层工作。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及时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动员和团结广大基层群众,一齐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

网友:“黑恶”要凉了

@好人一生平安:希望政府部门狠打,长久打下去,特警队员辛苦了,他们是邳州人民的保护伞。

@瓜唧瓜唧:颤抖吧“社会哥”!送一首《凉凉》给你们。

@天涯海角:邳州的恶势力犯罪是要深挖扩线,严究深打,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在这里对在一线工作的公安战线指战员、特警道一声幸苦,因为您们的存在才使得村霸瓦解,净化社会风气,还法律尊严!

@风过长街:扫黑除恶,大快人心。感谢邳州公安做出的巨大努力,为邳州所有参与“扫黑”的同志们点赞!

@运河人家:严审快判,公开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分子!让社会治安得以好转,还百姓生活以安宁,为邳州法院点赞!

只有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

才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那么关于扫黑除恶

你知道多少呢?

扫黑除恶小课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

重点黑恶势力是什么?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学校及周边、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

(七)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八)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九)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十)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十一)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二)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 “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十三)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十五)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十六)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十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八)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五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黑恶势力“保护伞”指的是什么?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出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有黑扫黑!

有恶除恶!

有乱治乱!

编辑:朱昱  综合邳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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