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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事件引发4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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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赏真阁 发表于 2019-12-3 09:3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赏真阁
2019-12-3 09:39:54 6592 1 看楼主
2019年11月27日,中国台湾省演员高以翔,在宁波录制浙江卫视的节目《追我吧》时猝死。节目组声明中称,在录制过程中,高以翔奔跑时突然减速倒地。节目现场医护人员第一时间展开救治,并紧急将其送往医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医院最终宣布高以翔心源性猝死。对于高以翔事件本身法律关系,由于我们并不掌握准确的具体信息,以及高以翔与所属经纪公司均是来自中国台湾,所适用的法律制度与大陆法律制度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我们不对该事件本身发表法律分析意见,但通过这个事件我们需要思考以下法律问题:

1、演员(艺人)与经纪公司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2、演员(艺人)在从事演艺活动中遭受伤害或发生意外是否属于工伤?

3、演员(艺人)从事演艺活动时遭受伤害应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4、心源性猝死是否属于意外死亡,人身意外险能否理赔?



律师分析意见:

一、演员(艺人)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在思考分析这个问题前,应当先明确经纪人的法律概念,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2016年4月29日废止)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经纪人主要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这三类业务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均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因此如果演员与经纪公司(经纪人)签订的是单纯的居间、行纪或代理合同关系,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

但如果演员与经纪公司(不含自然人作为经纪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则属于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演员(艺人)在从事演艺活动中遭受伤害或发生意外是否属于工伤?

在分析是否属于工伤前,必须确定双方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实践中许多人对于“工伤”理解不够准确,比如房东雇请泥工为自己盖房子,盖房过程中受伤,很多认为这就是工伤,但从法律上这显然不是工伤,而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适用侵权责任法规则处理,并非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就拿高以翔事件为例,目前在未确定其为何种法律关系前,网上许多律师竟然想当然的认为这就是工伤。因此在作出分析是否属于工伤时,务必要确定双方是否为劳动关系,其中一方是否为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演员如果与经纪公司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演员在演员活动中遭受伤害或发生意外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应当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对应的法律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和第十五条,本文不作详细列明和分析,简要概括来说,只要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从事与演艺直接相关的工作包括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伤害基本上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自身疾病原因导致受伤则基本不属于工伤(如脑溢血),如果自身疾病原因导致死亡(四十八小时内)则可以视同工伤。

三、演员(艺人)从事演艺活动时遭受伤害应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在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演员从事演艺活动遭受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责任,与此同时,如果演员所遭受的伤害系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则演员还可以向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应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即演员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如果演员并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应当根据其与经纪公司或影视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主张相应的合同权利,如果存在第三人侵权,也可以同时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

四、心源性猝死是否属于意外死亡,人身意外险能否理赔?

对于高以翔的新闻报道中,有不少媒体报道高以翔因意外导致死亡,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人身意外保险理赔。但是从法律上分析,意外死亡,是指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起的死亡。心源性猝死属于因病死亡,不是意外死亡。目前保险公司销售的人身意外保险大部分都将因病死亡作为免责情形,因此,对于心源性猝死,不能想当然认为是意外死亡,对于保险能否理赔一定要准确掌握保险公司免赔情形。

通过高以翔事件,我们呼吁各真人秀节目组切勿为了达到加强节目看点,完全忽视演员或嘉宾的身体承受能力,让高强度工作成“隐形杀手”。与此同时,我们更要关注广大非明星级别的演职人员、替身、横漂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社会保障与救济制度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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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weipk123 发表于 2019-12-3 09:41:06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weipk123
2019-12-3 09:41:06 看楼主
但至少也是因工死,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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