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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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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a5520 发表于 2020-1-24 18:5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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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a5520
2020-1-24 18:58:46 8983 0 看楼主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在徐州发生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至1月23日,从武汉来徐州、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徐州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自回徐之日起实施自我居家观察两周(14天),注意休息,减少外出,不要参加各种聚会活动。居家观察期间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腋下体温37.3℃以上)及呼吸道症状,戴上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发病前的武汉等地旅行史相关信息。




二、从即日起,由武汉抵徐人员必须到定点机构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三、武汉来徐州人员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从即日起,徐州各旅行社和酒店对武汉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武汉赴徐州旅游团队和散客。




五、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即日起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大型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大规模聚集的活动。已取得许可的,一律延期或取消举办;各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观众、游客等在退票、退团和行程调整等方面的合理诉求。




六、从即日起,本地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规划展示馆、音乐厅等文博场馆暂行闭馆,原组织的活动取消或延期,闭馆时长根据病情防控及发展情况再作相应安排。公园、景区、动物园、商场、超市、办学机构、娱乐场所等场所的开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并做好场所消毒杀菌等疫防控工作。




七、为了保护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和易传播疾病的场所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先自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九、公交、地铁、出租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对所有来徐车辆实施检疫、消毒。




十、倡导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防止疫情发生、扩散、蔓延,保障群众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直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各地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如下:

徐州市:12320

鼓楼区:18751505281

云龙区:83826573

泉山区:6895992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7735663

丰县:89222271

沛县:89633980

睢宁县:88333923

邳州市:86221226

新沂市:88922858

铜山区:83405271

贾汪区:151500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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