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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一旦发生疫情怎么办?广东、山东两省应急响应机制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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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树人 发表于 2020-4-23 18:4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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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树人
2020-4-23 18:47:07 5984 0 看楼主
随着各省市开学时间临近,学校都在做开学前的防疫预演和设备、场地等细节安排。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家长提出问题:学校大都以防为主,一旦真的发生疫情,学校该怎么做应急处理呢?针对这一问题,山东、广东两省很快做出了系统回应。

广东省

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广东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第三版)》:



启动工作机制

出现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要启动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处置专班,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人,立即向区域应急处置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实施应急措施
    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有流行病学史和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可疑病例应有可疑症状:腋下温度37.3℃,并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同时可能有14天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

2.可疑病例尚未确诊前,与其接触过的师生不要随意走动,尽量保持在原位等待进一步的安排。

3.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体温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肌肉酸痛、腹泻、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手套。

4.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5.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调整学校午休、课后托管安排。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7.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及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尤其是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加强消毒。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咳嗽和打喷嚏礼仪)。

8.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9.每天保持与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信息,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10.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做好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等生活保障。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11.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技能,督促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聚集性疫情

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制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宿舍等区域实施硬隔离。是否因疫情启动停课及具体停课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评估后确定。
    暴发疫情

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更大范围的隔离封锁措施,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学校。如某一班级出现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病例时,该班级及可能波及的班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停课隔离;14天内,同一年级有2个及以上班级停课时,该年级停课隔离;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停课隔离时,该学校全体停课隔离。

学生宿舍按照由宿舍到楼层,由楼层到楼栋,由楼栋到宿舍区。如某一宿舍出现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病例时,该楼层及可能波及的楼层(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定)隔离;14天内,同一楼栋有2个及以上楼层隔离时,该楼栋隔离;14天内,同一宿舍区有2个及以上楼栋隔离时,该宿舍区隔离。具体停课范围和隔离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估研究决定。全校性停课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后予以公告执行。
    应急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复课时间由原决定停课机关决定后执行。

疫情处置完成后,学校各部门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迅速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时总结,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如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提升学校应急防控管理能力和水平。

山东省

山东省 在2020年4月13日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其中应急流程如下:
    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一般为学校校医或分管校领导)。

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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