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一个中行原油宝事件维权群内,已经有700余人填写表格,以统计个人姓名、所处位置、购买量、损失金额等相关信息,并着手起诉中国银行。 24日晚间,中国银行再发声明,对“原油宝”事件回应表示:对客户损失深感不安,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 25日,该维权群内又有新进展,登记人数已上升至1000余人,此外,维权人已对接了律师事务所,并拟出三种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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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银行在此事中的一系列做法,以及投资者的遭遇,京师律师事务所证券和投资基金法律事务部主任刘盼盼对记者表示:如“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群内逾千人欲起诉中行 中行原油宝事件持续发酵,记者注意到,着手集体诉讼的中行“原油宝”维权人已经突破1000名,且不断有新的投资人咨询如何加入集体诉讼。 这一千余名中行原油宝维权人拟出的诉讼主张有三种: 1、合同无效追回所有本金; 2、4月20日22点停止交易,按此价格赔偿; 3、低于20%保证金,银行应强制平仓,按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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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手机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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