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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出租车行驶过程中与女子发生关系,被敲诈勒索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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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载物 发表于 2020-5-2 11:4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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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载物
2020-5-2 11:48:19 2990 0 看楼主

辽宁沈阳康平县的郭某(男)和李某(女)这对夫妻为了赚钱,竟然想出了设置“仙人跳”骗局的坏主意——其妻子李某在乘坐出租车外出办事时,主动和出租车司机田某发生性关系。之后丈夫郭某就出面,威胁要报警称田某强奸其妻子,向田某敲诈勒索20万元。最后这一幕闹剧被警方侦破。2020年4月从法院获悉,郭某和李某这对夫妻,均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1967年出生的郭某和1978年出生的李某是一对夫妻,家住辽宁沈阳康平县。

2019年9月4日上午,李某要到康平县县城去办事,其丈夫郭某打电话预约了出租车司机田某驾驶的出租车,随后李某一个人上了车。

在出租车行驶过程中,李某和司机田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李某坐着田某的车办了一天事儿,还到处购物,最后在当晚乘车回家。

到家之后,李某就动了坏主意。她和丈夫郭某商量,要敲诈勒索田某一笔钱财。于是郭某出面,威胁田某称:你强奸了我老婆,你如果不给我钱,我就要报警。




资料图

接到勒索电话后,田某吓坏了,毕竟自己确实和李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苍蝇不叮无缝蛋”,他生怕自己有嘴也说不清。于是委托中间人和这对夫妻“谈判”。经过几次谈判,最后田某家属给了郭某李某夫妇5万元。此外,郭某李某还欠了田某5600元,这笔欠款也被“抹平”。

之后田某报警,郭某李某夫妇被抓获。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郭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要挟的方法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的律师则称,李某主观恶性不深,已经部分返赃,子女尚小,望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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