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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这4个地方即将拆迁
3月22日,云龙区政府网站发布《房屋征收调查摸底评估机构报名通知》,涉及4个地方,分别是:
1、香山路改造周边:征收户数约30户、面积约0.2万㎡。四至范围:新淮海东路以南、铜山路以北、71军医院(九七医院)西侧。
2、津浦东路西侧改造项目:征收户数约4户、面积约0.1万㎡。四至范围:陇海线以东、津浦东路以西、和平大桥以南、东都华府以北。
3、中天集团宿舍楼:征收户数约24户、面积约0.3万㎡。四至范围:惠民路以东、汉源大道以西、汉风路以南、迎宾高架快速路以北。
4、潘塘中学宿舍楼:征收户数约70户、面积约0.8万㎡。四至范围:法治公园以东、江苏汇通驾校(潘塘校区)以西、迎宾高架快速路以南、湘江路以北。
02贾汪这20个地方马上要拆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发现一连发布了5批次征地公告,涉及20个地方马上要拆。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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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汴塘镇汴西村、沿河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曹庄村、王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汴塘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汴塘镇汴西村、沿河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曹庄村、王庄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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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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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青山泉镇青山泉社区、前八丁村、后寺庄村、荆台村、庞夏洼村、夏朔村,潘安湖街道唐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高新路贾汪段建设工程项目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青山泉镇青山泉社区、前八丁村、后寺庄村、荆台村、庞夏洼村、夏朔村,潘安湖街道唐庄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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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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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江庄镇江庄村、竹元村、大南庄村,青山泉镇花庄村,老矿街道四清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贾快速通道北延建设工程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江庄镇江庄村、竹元村、大南庄村,青山泉镇花庄村,老矿街道四清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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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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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大吴街道瓦庄村,潘安湖街道荒里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贾汪区佳运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大吴街道瓦庄村,潘安湖街道荒里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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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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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大吴街道程楼村、解台村,紫庄镇岐山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双楼港物流园疏港公路建设工程(一期)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大吴街道程楼村、解台村,紫庄镇岐山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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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03睢宁这个地方马上要拆
睢宁县一连发布了3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涉及1个地方马上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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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4.875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72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0.024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89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8757公顷;征收土地4.899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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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3.656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99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56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6568公顷;征收土地3.656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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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4.875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72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0.024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89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8757公顷;征收土地4.8999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