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定了!徐州这25个地方要拆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黄小伟 发表于 2021-3-29 10:0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黄小伟
2021-3-29 10:00:31 8195 0 看楼主

01

云龙区这4个地方即将拆迁

3月22日,云龙区政府网站发布《房屋征收调查摸底评估机构报名通知》,涉及4个地方,分别是:



1、香山路改造周边:征收户数约30户、面积约0.2万㎡。四至范围:新淮海东路以南、铜山路以北、71军医院(九七医院)西侧。



2、津浦东路西侧改造项目:征收户数约4户、面积约0.1万㎡。四至范围:陇海线以东、津浦东路以西、和平大桥以南、东都华府以北。



3、中天集团宿舍楼:征收户数约24户、面积约0.3万㎡。四至范围:惠民路以东、汉源大道以西、汉风路以南、迎宾高架快速路以北。



4、潘塘中学宿舍楼:征收户数约70户、面积约0.8万㎡。四至范围:法治公园以东、江苏汇通驾校(潘塘校区)以西、迎宾高架快速路以南、湘江路以北。



02贾汪这20个地方马上要拆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发现一连发布了5批次征地公告,涉及20个地方马上要拆。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5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汴塘镇汴西村、沿河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曹庄村、王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汴塘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汴塘镇汴西村、沿河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曹庄村、王庄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6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青山泉镇青山泉社区、前八丁村、后寺庄村、荆台村、庞夏洼村、夏朔村,潘安湖街道唐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高新路贾汪段建设工程项目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青山泉镇青山泉社区、前八丁村、后寺庄村、荆台村、庞夏洼村、夏朔村,潘安湖街道唐庄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7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江庄镇江庄村、竹元村、大南庄村,青山泉镇花庄村,老矿街道四清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贾快速通道北延建设工程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江庄镇江庄村、竹元村、大南庄村,青山泉镇花庄村,老矿街道四清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8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大吴街道瓦庄村,潘安湖街道荒里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贾汪区佳运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大吴街道瓦庄村,潘安湖街道荒里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9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大吴街道程楼村、解台村,紫庄镇岐山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双楼港物流园疏港公路建设工程(一期)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涉及征收大吴街道程楼村、解台村,紫庄镇岐山村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03睢宁这个地方马上要拆



睢宁县一连发布了3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涉及1个地方马上要拆。




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4.875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72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0.024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89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8757公顷;征收土地4.8999公顷。






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3.656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99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56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6568公顷;征收土地3.6568公顷。




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4.875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72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金城街道韩二社区0.024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89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8757公顷;征收土地4.8999公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黄小伟 当前离线
高级会员

查看:8195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