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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哪些?法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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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21-6-8 13:1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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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2021-6-8 13:12:32 9781 0 看楼主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受理案件吗?不一定。法院会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会受理。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哪些?法院管辖规定又是怎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民事诉讼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若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法院不会受理案件。即使法院受理案件后,也会驳回起诉。那么,我们先来看一下民事案件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民事案件起诉必须要符合4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1、跟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2、没有明确的被告。3、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都不具体。4、不是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








二、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

当事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后,还要了解一下自己的民事案件是不是这个法院受理的范围。如果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费用审理。那么,法院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和指定管辖。

1、级别管辖(以广东省为例)

(1)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法院确定有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案件、认为应当有最高院审理的案件。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起诉民事诉讼,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2)特殊地域管辖:比如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移动管辖和指定管辖

比如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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