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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教育局告学生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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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邳州信息 发表于 2021-8-19 15:4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邳州信息
2021-8-19 15:45:01 4311 0 看楼主
家长朋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要全面规范;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新的学期即将来临,为帮助家长朋友理解好《意见》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邳州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

1.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2.选择合法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合法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家长可在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场所条件、师资条件、收费情况的基础上谨慎作出选择。

3.付(续)费时不要一次性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按课时量超过 60 课时的培训费用。

4.拒绝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报名参加学科培训。

5.在和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请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6.参加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选择安全、舒适、办学条件好、辅导老师认真负责的培训机构适度参加。

家长朋友,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邳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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