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笔者办过或遇到的几起离婚或彩礼纠纷的案件,给大家说说当前骗彩礼情形,权当提个醒。
第一种,以谈恋爱为名,索要三金、见面礼,然后玩失踪。
笔者曾经办过一个案子,男女双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认识后,女方动辄带男方参加一些饭局,让男方买单,主动到男方见男方父母亲友,让男方给买三金,男方要到女方家见父母,女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见。过一段时间,女方也见过男方父母亲友,收了见面礼,也收了男方三金,然后就不见了.......幸亏男方在交往过程中掌握了女方的真实姓名,又通过朋友找到女方家。然后起诉索要见面礼、三金(法律统一称彩礼).....就这样彩礼只追回来部分,更不要说垫付的餐费等其他费用了。更不值的是,男方连女方的手都没拉过
还有一个,这个应该是纯粹诈骗。大概各乡镇都有这种情况。
现在一些农村青年找对象困难,一些骗子盯上这些人,诈骗彩礼。开头往往是一对母女模样的人,到村里,或通过专职做媒的人放出风,什么“家庭困难,无依无靠”等理由,要给女儿找个对象,不求对方家庭多好,只求对孩子好就行。一些媒婆媒汉,无论是出于好心还是图个利益,往往会介绍给村里的着急找对象的,男方一听有这好事,再加上是本地人介绍,也就同意了。虽然女方说不要多少彩礼,怎么着也得给点儿,三万五万也正常。就这样,女方母亲收了彩礼,女方就住进男方家。住个十天八天,女方一般以老家出事,或其他理由,甚至趁男方家人不注意,就溜了......
至于男方后边是报警还是怎么处理,咱就不说了。
上面这两种情形手法很简单,就是利用男方着急结婚的心理,骗取彩礼就走,手法简单,只要稍微注意,应该不难识破。后边那些案例,真是放长线,钓大鱼的大招。
今天暂先写在这儿,后边有空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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