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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中共党员、人民教师刘汉林,刘汉金2019偷卖储存商大蒜,至今拒不退赔,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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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809zzw 发表于 2021-9-9 14:3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551809zzw
2021-9-9 14:33:39 7641 0 看楼主
我们来自湖南的外地人,2019年8月14日至23日期间,刘汉林、刘汉金二人代为收购的大蒜合计223.44吨,共计人民币1758395元。2019年8月23日与我们签订该批大蒜仓储合同,2019年11月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汉林、刘汉金私自将保管的大蒜出卖,将售出的钱款收入自己腰包,至今不予返还。我们通过公安、法院、信访等多途径要求返还侵占财产,向法院提起自诉。他们一直以在职老师身份欺骗当事人,一直告知他们有身份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刘汉林曾与2019年10月和2021年1月两次到湖南韶山旅游并与我们见面,在此期间一直告诉我们大蒜管理很好,均在冷库。实际他们上早已将大蒜卖掉,故意去稳定我们,害怕事情败露。可以看出他们的犯罪故意和谋划已久,且侵占的都是外地人,利用其教师身份达到了他们的目的。
  刘汉林、刘汉金人民教师中共党员以隐瞒事情真象,欺行霸市,将代为保管的他人大蒜私自售卖处分并将售卖钱款占为已有,已经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且数额巨大,该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侵占罪追究刘汉林、刘汉金刑事责任。他们在前后几个月的时间共侵占湖南、河北、浙江大蒜储存商五百余万元,对于整个社会的危害极大,该案件在整个邳州和金乡大蒜市场影响极大,很多储户都很担心大蒜被偷卖掉,也不敢与其他人进行合伙,这是法治的倒退。恳请邳州法院依法审理本案,期待邳州教育整顿得到有效成果,还我们一个公道。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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