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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挺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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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羊珑玲 发表于 2022-5-16 10:0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羊珑玲
2022-5-16 10:01:37 3721 1 看楼主
好好的人,你却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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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Wen霖 发表于 2022-5-16 10:02:17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Wen霖
2022-5-16 10:02:17 看楼主
最高法通报司法解释:明确非法删帖网络水军责任
https://tech.sina.cn/other/2014-10-10/detail-ianfzhni9938426.d.html?from=wap
法制网-法制日报
10月10日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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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周斌 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

现实生活中,以非法删帖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灰色产业之所以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联网技术的不对等性,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具备技术优势。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司法解释从民事责任角度对这些行为作出规制。明确: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解释还规定,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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